2023年12月4日浦沿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扣押了两辆停放在某小区北门的被盗电动自行车,无法查明上述物品属于何人,无法发还,现存放于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浦沿派出所。请原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浦沿派出所认领,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人认领。再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被盗电动车特征如下:1、“杭光”牌,粉色,车架号080221612075728,无车牌,朝阳轮胎(详见图一);2、“绿源”牌,黄色,建大轮胎(详见图二)。
办案单位联系人:卢陈
浦沿派出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镇前路70号
电话:0571-86616586
邮编:310000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