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14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滨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依托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围绕反映聚焦教育发展成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及时公开部门文件、组织机构、内设科室、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行政执法、总结计划等各类政府信息,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约225条;“滨江教育发布”官方微信发布约639条图文信息,“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年末关注人数约11.77万。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落实专人专岗答复工作,提高规范答复水平,强化政府服务意识,以提升公众满意度为目标,主动解答、指引各类依申请信息公开疑问。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规范。依规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明确“领导总抓、科室细化”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立体式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良好开展。不定期清理重复、过时的信息,保障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定期开展网站运行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网上调查、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化网上政民互动,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理顺门户网站与官方微信公众号“滨江教育发布”的关系,确保信息准确畅通,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

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督促相关负责人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步,但在对标上级要求、满足公众期待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栏目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或错别字的情况;二是公开平台的便捷程度还待加强;三是公开业务能力需要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高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二是优化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查找与获取便利度;三是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局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07/2025-00121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14:19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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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滨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依托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围绕反映聚焦教育发展成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及时公开部门文件、组织机构、内设科室、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行政执法、总结计划等各类政府信息,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约225条;“滨江教育发布”官方微信发布约639条图文信息,“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年末关注人数约11.77万。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落实专人专岗答复工作,提高规范答复水平,强化政府服务意识,以提升公众满意度为目标,主动解答、指引各类依申请信息公开疑问。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规范。依规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明确“领导总抓、科室细化”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立体式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良好开展。不定期清理重复、过时的信息,保障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定期开展网站运行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网上调查、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化网上政民互动,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理顺门户网站与官方微信公众号“滨江教育发布”的关系,确保信息准确畅通,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

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督促相关负责人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步,但在对标上级要求、满足公众期待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栏目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或错别字的情况;二是公开平台的便捷程度还待加强;三是公开业务能力需要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高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二是优化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查找与获取便利度;三是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局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