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19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加强信息审核工作,注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发布更新各类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信息260余条。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对照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清单,主动公开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解读、其他文件)、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工作总结计划、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安全生产)、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年度报告等,均依规按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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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累计接收5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答复期限完成办理,并及时向申请人予以答复,2024年产生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0起,未引发行政复议纠错以及行政复议败诉等相关案件。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办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找准法律依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的及时性和满意度,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性。严格按照网站管理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网站建设工作合力,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充实信息发布内容,确保公开内容更全面、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另一方面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相关政务公开的相关条例和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9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1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1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频率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规范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巩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准确,做到公开明确,有效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396653226/2025-0012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19:34

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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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加强信息审核工作,注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发布更新各类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信息260余条。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对照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清单,主动公开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解读、其他文件)、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工作总结计划、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安全生产)、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年度报告等,均依规按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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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累计接收5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答复期限完成办理,并及时向申请人予以答复,2024年产生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0起,未引发行政复议纠错以及行政复议败诉等相关案件。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办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找准法律依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的及时性和满意度,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性。严格按照网站管理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网站建设工作合力,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充实信息发布内容,确保公开内容更全面、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另一方面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相关政务公开的相关条例和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9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1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1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频率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规范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巩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准确,做到公开明确,有效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