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40 点击率: 字体:[ ]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抓信息公开内容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编制该年度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概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提升政务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规范,致力于构建开放、透明、服务型的政府形象,2024年度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共计116条,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公开征求意见3条,政策解读2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件9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办件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0件,未有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专人专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审核、发布、更新、归档等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对过时、错误的信息进行更正和整改。本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指导和要求下,完成了一次门户网站历史信息清理工作,清理过时信息102条,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维护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在维护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基础上,上连浙江政府服务网等省级平台,下接微信公众号,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传播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的可读性,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及时接收和反馈群众呼声;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保密审查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专人专员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实施问责机制,对于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或违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压实责任到个人,促使各部门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4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2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提升,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个别栏目存在更新滞后的情况;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还需提升,存在个别答复质量不高的情况;三是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城市管理工作、办事服务等方面解读不深。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计划采取改进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一是加强信息时效性管理,建立信息更新提醒制度,加强对信息更新情况的检查和督促;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和规范性,对依申请答复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确保答复内容完整、规范、准确,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三是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和办事服务信息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73319843X/2025-00136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40:05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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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抓信息公开内容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编制该年度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概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提升政务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规范,致力于构建开放、透明、服务型的政府形象,2024年度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共计116条,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公开征求意见3条,政策解读2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件9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办件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0件,未有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专人专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审核、发布、更新、归档等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对过时、错误的信息进行更正和整改。本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指导和要求下,完成了一次门户网站历史信息清理工作,清理过时信息102条,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维护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在维护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基础上,上连浙江政府服务网等省级平台,下接微信公众号,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传播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的可读性,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及时接收和反馈群众呼声;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保密审查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专人专员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实施问责机制,对于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或违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压实责任到个人,促使各部门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4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2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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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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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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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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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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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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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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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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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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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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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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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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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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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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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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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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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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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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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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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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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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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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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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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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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提升,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个别栏目存在更新滞后的情况;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还需提升,存在个别答复质量不高的情况;三是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城市管理工作、办事服务等方面解读不深。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计划采取改进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一是加强信息时效性管理,建立信息更新提醒制度,加强对信息更新情况的检查和督促;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和规范性,对依申请答复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确保答复内容完整、规范、准确,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三是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和办事服务信息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