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42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累计公开信息共44条。通过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34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1条,审计信息11条,法规文件(行政执法)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 “先审核、后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三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对已失效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删除或标注失效状态,确保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网站运维和信息更新,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二是对历年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归档,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同时也为内部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防止信息泄露等风险,全年未发生因信息管理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严强化内部监督,设置专人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注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工作,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内容涉及最新保密法规、信息公开技巧、舆情应对策略等,提升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 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相对简略,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审计细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方位了解的需求。对于一些审计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表述为主,缺乏图表、案例等通俗易懂的辅助手段,影响公众理解效果。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加强。在个别审计项目结束后,由于后续资料整理、审核环节耗时较长,导致审计结果公开滞后,未能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管理。优化审计项目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审计动态,提升审计信息的连贯性与时效性。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对照审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精准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局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情况。此外,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6X/2025-00138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42:35

杭州市滨江区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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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累计公开信息共44条。通过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34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1条,审计信息11条,法规文件(行政执法)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 “先审核、后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三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对已失效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删除或标注失效状态,确保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网站运维和信息更新,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二是对历年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归档,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同时也为内部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防止信息泄露等风险,全年未发生因信息管理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严强化内部监督,设置专人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注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工作,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内容涉及最新保密法规、信息公开技巧、舆情应对策略等,提升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 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相对简略,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审计细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方位了解的需求。对于一些审计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表述为主,缺乏图表、案例等通俗易懂的辅助手段,影响公众理解效果。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加强。在个别审计项目结束后,由于后续资料整理、审核环节耗时较长,导致审计结果公开滞后,未能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管理。优化审计项目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审计动态,提升审计信息的连贯性与时效性。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对照审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精准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局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情况。此外,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