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54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有关要求,由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为载体,通过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等公开方式,切实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按照《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目录》要求,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明确任务的公开形式和责任科室。在工作推进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局重点工作衔接,做到同推进、同落实。全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90余条,重点突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预决算、预算执行、直达资金、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省市和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优化流程,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答复准确严谨。2024年,我局受理3件依申请件,均按规进行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因此,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响应区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的号召,结合部门权责和工作实际,调整、更新区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按月更新、按季度更新、按年度更新的内容做细化处理,保证第一时间定位到相关科室,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即时更新呈现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依托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和对外公开,进一步畅通同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渠道,对“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点工作栏目”等栏目,保证定期更新,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积极配合省市区各项考评工作,组织各相关科室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局办公室对各科室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审慎甄别政务公开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精确、透明、务实,为我区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到位,时效性不强;三是公开渠道单一,互动性不足。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一是完善公开的内容,提升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政府公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面、深入地公开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民生关切的问题,要增强公开的实质性内容;二是及时更新,提高公开时效性。政府公开要提升响应速度,对重点问题及时更新,避免“僵尸信息”的出现,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互动性。政务公开要紧跟时代发展,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移动端等新兴传播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与公众的互动,鼓励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1421/2025-00146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54:05

滨江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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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有关要求,由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为载体,通过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等公开方式,切实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按照《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目录》要求,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明确任务的公开形式和责任科室。在工作推进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局重点工作衔接,做到同推进、同落实。全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90余条,重点突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预决算、预算执行、直达资金、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省市和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优化流程,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答复准确严谨。2024年,我局受理3件依申请件,均按规进行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因此,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响应区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的号召,结合部门权责和工作实际,调整、更新区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按月更新、按季度更新、按年度更新的内容做细化处理,保证第一时间定位到相关科室,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即时更新呈现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依托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和对外公开,进一步畅通同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渠道,对“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点工作栏目”等栏目,保证定期更新,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积极配合省市区各项考评工作,组织各相关科室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局办公室对各科室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审慎甄别政务公开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精确、透明、务实,为我区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到位,时效性不强;三是公开渠道单一,互动性不足。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一是完善公开的内容,提升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政府公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面、深入地公开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民生关切的问题,要增强公开的实质性内容;二是及时更新,提高公开时效性。政府公开要提升响应速度,对重点问题及时更新,避免“僵尸信息”的出现,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互动性。政务公开要紧跟时代发展,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移动端等新兴传播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与公众的互动,鼓励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