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56 点击率: 字体:[ ]

2024年,区发改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在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本年报中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从严把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等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为个人申请,共答复依申请公开7件,均按期予以受理并答复,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引发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压紧拟稿、审核、发布责任链条,定期自查自纠,规范更新内容,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发布相关政府政策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强化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提升信息舆情防控意识,做好信息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领会新要求、新方法,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有序;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通过更多渠道向企业、群众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广泛及时;三是加强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事项的关注力度,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方法,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86/2025-00148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56:49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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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发改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在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本年报中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从严把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等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为个人申请,共答复依申请公开7件,均按期予以受理并答复,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引发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压紧拟稿、审核、发布责任链条,定期自查自纠,规范更新内容,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发布相关政府政策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强化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提升信息舆情防控意识,做好信息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领会新要求、新方法,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有序;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通过更多渠道向企业、群众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广泛及时;三是加强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事项的关注力度,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方法,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