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38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卫健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卫生健康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精准发力提升公开效能,通过网站、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高标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规定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在滨江区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信息331条,“滨江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619篇,总阅读量31.4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0件,全部按期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优化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发布表述规范、用词严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与新媒体融合,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平台建设,优化栏目分类,加大“滨江卫健”微信公众号运维,着力搭建公开融媒体矩阵,积极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夯实职能科室职责,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工作推进有专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卫生健康科普形式不够丰富,缺乏通俗易懂的科普方式,吸引力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部门文件制发前的公众意见征集针对性不强,政民互动形式单一,收集的意见难以转化为科学决策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丰富科普形式,推动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媒体等多方合作,整合资源,共同创作优质的健康科普作品,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文件制发前,明确重点征集意见的对象,拓宽反映渠道,建立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构建良好的政民互动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35/2025-00154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5:38:07

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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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卫健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卫生健康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精准发力提升公开效能,通过网站、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高标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规定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在滨江区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信息331条,“滨江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619篇,总阅读量31.4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0件,全部按期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优化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发布表述规范、用词严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与新媒体融合,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平台建设,优化栏目分类,加大“滨江卫健”微信公众号运维,着力搭建公开融媒体矩阵,积极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夯实职能科室职责,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工作推进有专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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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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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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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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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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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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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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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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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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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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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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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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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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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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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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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卫生健康科普形式不够丰富,缺乏通俗易懂的科普方式,吸引力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部门文件制发前的公众意见征集针对性不强,政民互动形式单一,收集的意见难以转化为科学决策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丰富科普形式,推动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媒体等多方合作,整合资源,共同创作优质的健康科普作品,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文件制发前,明确重点征集意见的对象,拓宽反映渠道,建立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构建良好的政民互动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