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6:28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公开《滨江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为推动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条,其中工作动态21条,部门文件8篇;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司法行政领域信息8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1件,鉴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畴,已按规按期办理。2024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内部人员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增加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公开责任、保密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另一方面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争取第一时间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公开平台以门户网站“滨江区司法局”专栏为主,其他渠道共辅,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强门户网站各类栏目内容审核及更新频率,新增热点回应栏目,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

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接收到智能化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

同时,线下依托沿江法治文化带、地铁平安法治文化节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打造具有滨江特色法治宣传需求的平台阵地,进一步扩宽法治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

局办公室牵头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严把审核关,同时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有效解决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严格落实最新上级工作要求。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政策制定、意见征集等环节,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互动效果不够理想;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丰富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类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下一步我局将多采用图片、视频等公开形式,让信息内容呈现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视频。

(二)强化互动交流。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与申请人沟通。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提升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等综合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效、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90/2025-0017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6 16:28:43

滨江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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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公开《滨江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为推动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条,其中工作动态21条,部门文件8篇;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司法行政领域信息8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1件,鉴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畴,已按规按期办理。2024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内部人员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增加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公开责任、保密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另一方面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争取第一时间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公开平台以门户网站“滨江区司法局”专栏为主,其他渠道共辅,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强门户网站各类栏目内容审核及更新频率,新增热点回应栏目,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

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接收到智能化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

同时,线下依托沿江法治文化带、地铁平安法治文化节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打造具有滨江特色法治宣传需求的平台阵地,进一步扩宽法治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

局办公室牵头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严把审核关,同时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有效解决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严格落实最新上级工作要求。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政策制定、意见征集等环节,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互动效果不够理想;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丰富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类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下一步我局将多采用图片、视频等公开形式,让信息内容呈现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视频。

(二)强化互动交流。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与申请人沟通。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提升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等综合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效、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