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即日起,202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大病慰问补助开始申报。

补助对象

参加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按规定纳入我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

补助标准

退休人员在2024年度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年个人自付支出(指扣除职工医保、城乡居保、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等医保基金承担部分后,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超出5000元的,根据自付金额,给予大病慰问。具体标准根据可用于大病慰问的经费额度和申请情况确定。

1、年支出不超过1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

2、年支出1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慰问;

3、年支出1.5万元至2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500元慰问;

4、年支出2万元至2.5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慰问;

5、年支出2.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500元慰问。

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申报材料

本人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退休人员大病慰问资金补助审批表》,凭个人医疗费用查询单(能够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可不提供)申报,并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亡故人员提供社区开具的代领人亲属关系证明及银行账户信息。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向社会化管理关系所在社区提出大病慰问申请,由社区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街道退管经办机构审核。

特别提醒

此项补助与征地农转非拆迁户家庭大病医疗救助等其他相关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联系电话:0571-89521858(西兴街道)、0571-86681736(长河街道)、0571-89522041(浦沿街道)、0571-89521651(区企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