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8:42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201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本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0余条。一是做好政策文件公开。2024年,本办共制发14件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齐全。二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聚焦惠企惠民政策,通过实质性、多形式解读,助力政策推广落实。2024年,本办做好14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开设多样化解读栏目,组织涉企涉民单位开展滨江特色的热点问题解答11次。三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政府会议信息,按月度公开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按季度公开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本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4件,其中2件来自上一年度结转,受理的116件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有办件结转至2025年度。本年度,本办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案2件,未有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信息发布规范,做好存量信息清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审核工作。按月对门户网站新增信息进行检查,并做整改反馈闭环。开展门户网站历史信息全量清理,确保清理不留死角。对备案新媒体历史发布信息进行统一的删改撤,预防新媒体历史信息的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渠道管理。注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完善纠错功能,做好分级审核,及时调整账号权限,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分级审批备案制度,持续精简运营质量低效账号,加强脱管漏管账号清理。2024年以来,省平台备案账号从9个下降至7个,通过上级指导部门配合,完成难清理的脱管漏管账号3个。

(五)监督保障

开展多样化培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举办政务公开各类工作会议,做好全区公开培训工作。本年度实现24家单位一对一培训覆盖,开展各类专题培训3次,切实增强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有效利用各种监督手段,提升监督保障能力。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按月对全区21个部门和3个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开展专项检查和工作回头看,本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全检查、信息公开指南检查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全跟踪等专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监督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0

1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4

0

0

0

0

0

1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0

0

0

0

0

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6

0

0

0

0

0

1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梳理编制需要进一步深入谋划;二是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适应公开实践的新要求;三是公开平台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

2025年,本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现状,在现有主动公开目录基础上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

二是推进依申请工作对接与落实。及时跟进依申请公开复议和诉讼实践,做好依申请案例汇集,开展案例分析研讨会,做好实务工作方向和标准传达。同时,严格落实依申请办理流程要求,从严把握依申请答复内容,预先研判答复后复议诉讼风险。

三是强化平台风险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认真排查信息发布平台清单,对接门户网站之外其他平台的建设主体,掌握其他平台的信息发布规则,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前审查和发布后复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办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19/2025-0018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08:42:37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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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201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本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0余条。一是做好政策文件公开。2024年,本办共制发14件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齐全。二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聚焦惠企惠民政策,通过实质性、多形式解读,助力政策推广落实。2024年,本办做好14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开设多样化解读栏目,组织涉企涉民单位开展滨江特色的热点问题解答11次。三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政府会议信息,按月度公开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按季度公开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本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4件,其中2件来自上一年度结转,受理的116件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有办件结转至2025年度。本年度,本办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案2件,未有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信息发布规范,做好存量信息清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审核工作。按月对门户网站新增信息进行检查,并做整改反馈闭环。开展门户网站历史信息全量清理,确保清理不留死角。对备案新媒体历史发布信息进行统一的删改撤,预防新媒体历史信息的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渠道管理。注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完善纠错功能,做好分级审核,及时调整账号权限,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分级审批备案制度,持续精简运营质量低效账号,加强脱管漏管账号清理。2024年以来,省平台备案账号从9个下降至7个,通过上级指导部门配合,完成难清理的脱管漏管账号3个。

(五)监督保障

开展多样化培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举办政务公开各类工作会议,做好全区公开培训工作。本年度实现24家单位一对一培训覆盖,开展各类专题培训3次,切实增强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有效利用各种监督手段,提升监督保障能力。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按月对全区21个部门和3个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开展专项检查和工作回头看,本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全检查、信息公开指南检查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全跟踪等专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监督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0

1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4

0

0

0

0

0

1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0

0

0

0

0

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6

0

0

0

0

0

1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梳理编制需要进一步深入谋划;二是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适应公开实践的新要求;三是公开平台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

2025年,本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现状,在现有主动公开目录基础上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

二是推进依申请工作对接与落实。及时跟进依申请公开复议和诉讼实践,做好依申请案例汇集,开展案例分析研讨会,做好实务工作方向和标准传达。同时,严格落实依申请办理流程要求,从严把握依申请答复内容,预先研判答复后复议诉讼风险。

三是强化平台风险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认真排查信息发布平台清单,对接门户网站之外其他平台的建设主体,掌握其他平台的信息发布规则,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前审查和发布后复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办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