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健全环境准入机制,依法规范审批。在环评审批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指导工作,2024年依法审批建设项目9个,降级备案45个,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71件。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探索实施环境行政许可集成改革。持续开展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联动为突破口的“一证式”监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帮扶服务,减轻企业管理负担,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结合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贯彻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实施意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五书同达”工作,即在生态环境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同时,同步送达《守法建议书》、《学法积分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告知书》,实现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助企纾困政策精准直达。2024年,开展信用修复1家,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领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2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降低企业因轻微违法、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违法行为的负担。
(二)持续提升监管治理能力。一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专项执法与日常监管并重,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开展了“绿剑2024”“雷霆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8次,出动718人次,检查点位359个,发现环境污染问题217个,均完成整改。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100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9处,检查项目工程2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9处。推进移动源执法检查,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车入户执法监测及柴油车路检。2024年立案查处9家,罚没金额91.347万。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在线平台与智慧监测并用,规范在线管理,督促企业和第三方运维单位严格按规范开展运行维护工作,联网率98.54%。用好监管平台,发挥“环保e企管”智慧监管作用,向企业推送环境教育服务23条,提升企业环保水平;发送整改问题23个,已全部完成闭环整改;开展“黑匣子”试点工作,有效指导操作工人培养行为习惯,活性炭更换周期明显缩短,无意识违法行为风险大幅降低。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队制定的履职效能评估标准,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沪环规〔2024〕6号),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强化裁量基准适用说明理由等制度。突出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执法监督各项机制,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全面性和便捷性,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深度与广度,保障公开实效。2024年共公开各类环境信息72条。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倒逼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2024年,10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市执法大练兵工作安排,开展处罚案件交叉评审,对所有案件的执法主体、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和集体审议情况、案卷质量等严格审查,并对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等进行分析通报,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保障机制。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方面。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学法活动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生态环境大讲堂”、“执法夜学”等平台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深入开展“铁军锻造年”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我的案件我来讲”案件宣讲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普法。紧扣“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宪法及专业法律知识,提升环境法治宣传效果。建立环境执法送法律机制,继续利用“环保智管服”开展企业普法工作,企业通过浙里办累计进行打卡3728余次,学法4371次,完成主体责任自查56家。2024年通过学法积分减轻处罚3家,减少处罚金额8.5万元,既提高了企业学法懂法的积极性,又切实助力减轻企业负担。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随着我国法治改革的不断深入,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上位法不断修订、国家政策作出调整的情况,需要及时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在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认知度、把握度及认可度方面有待加强。
(二)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加强提升。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专业法律人才缺乏,队伍法治建设仍需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召开分局党组会20次,研究审议议题100余个。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有序参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对2024年签订的46份合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注重从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入手,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三)强化廉政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编制方案与工作清单,确保学习教育有序开展。深入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做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三类重点对象”培训工作;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化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为更好建设美丽滨江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我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十四五”有关工作安排,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问题,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一)继续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善于运用“外脑”,进一步发挥法律专家、专业律师的作用。
(二)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优化执法方式,提升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行为智能识别系统试点建设,扩面开展“黑匣子”智慧监管试点,降低企业无意识违法行为风险,常态化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制度,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