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了修改和完善:

1.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2.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3.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4.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5.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6.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7.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8.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9.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10.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11.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以下五方面积极效果:

1.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以及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的效果。

2.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

3.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

4.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温度过高或蓄电池电压过高等异常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消费者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此外,还通过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

5.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值,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续航里程更长、使用体验更好的产品;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

重点提醒:

1.生产厂家请注意: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2.销售商家请注意: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