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和区司法局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聚焦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作为积极履行法制科室职责,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行政人员执法证持证率100%。制定全区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梳理形成5大类18项重点任务,构建集“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逐项销号”于一体的闭环管理体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2024年度专题学法19次。着眼局法治领域的短板和弱项,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根据年初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改革后的新三定方案,修订《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事项均做出相应调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迭代。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市场准入自查整改,对全局所有招投标文件、政策制度文件等完成自查自纠,发现并落实整改问题1个。严格落实业务科室条线起草初审、法制审核机构复核机制,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会议纪要和“一事一议”形式的增量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全年累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次。抓实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2家,净化社会组织“生态圈”。推进养老服务预付式消费监管,强化行业源头治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是高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招投标管理,结合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对全区民政系统所有社会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共摸排项目155个,发现风险项目3个并落实重点监管。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合同等各类其他文件72件,牢牢守住不发生法律风险的底线。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与天册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聘请法律顾问开展局机关法务工作,应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持续做好外聘法律顾问聘用信息、履职信息系统录入登记。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双公示”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双公示”执法监督自查,对2019年3月以来的执法公示记录进行逐项自查,涉及行政许可公示共507条,行政处罚公示共18条,公示程序合法,公示信息质量较高,无错别字、法律适用错误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本年度,网上发布政府信息200余条,无依申请公开办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对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内容合法性开展自查,所有文件均继续有效实施。
四是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统筹制定执法监管计划,实施亮码检查57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63.63%,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化管理,参与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评查结果开展问题整改,并严格按照《杭州民政系统行政许可案卷立卷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案卷制作。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月主题活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内累计开展各类宣传7次。充分发挥民政服务阵地作用,利用阵地大屏开展公平竞争专项宣传。借助“中华慈善日”契机,市区联动普及新修改的慈善法,营造“人人向善”浓厚氛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以主题党日、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1次。
六是依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旁听活动2次,进一步提升应诉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傅某诉我局婚姻登记撤销诉讼,目前已向市中院提交答辩和证据材料。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发力。2024年全区民政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但因活动形式、内容创新和宣传广度上仍有不足,导致社会民众参与度不高。如民政部门针对拟制定的政策措施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对拟制定政策的关注度不高,参与率偏低,提出的意见建议较少。
二是改革创新能力不足。主动谋划、推动实施法治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民政法治领域创新项目数量偏少、质量不高、影响力不强,尚未形成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法治工作成果。
三是民政法治力量薄弱。由于编制、人员数量限制,全区民政系统专职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工作人员往往一人多岗,业务广而不精,执法机构组建和人员还需进一步完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实法治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部署工作任务、督导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存在的难点堵点,确保责任能落实、工作能落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依法履职情况。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严格执行局党委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全年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19次,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9次。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利用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每周一学”等学习载体,结合民政系统“转理念、提能力”专题活动,宣传最新法律法规,交流学法心得体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培养更多“法律明白人”。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全局持有执法证在编人员共13人。组织新提任干部集中开展宪法宣誓,坚定法治信仰。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民政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聚力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学法、执法、守法、普法全方位发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必修课”“常修课”,列入全区民政法治工作要点,贯穿于民政法治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统筹兼顾,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创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管理,扩大公众参与途径,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决策后评估。推动发布《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市级标准,确保养老机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法审员参加各级执法、法制培训,庭审旁听等活动,着力提升民政法治队伍专业化能力。鼓励新进编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充实持证执法人员队伍。四是着力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压实普法责任。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自查,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打好收官之战,谋深谋实下一阶段普法思路举措。抓住清明节、重阳节、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残联等普法阵地,组织开展具有时代味、滨江味、民政味的普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深入群众、浸润人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