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高水平“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依法办事意识
一是加强队伍法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同时组织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执法人员库信息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执法人员名单,2024年组织应急系统共3名未取证的在编人员(含街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线下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三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要求,继续落实“轻微首违不罚”制度,2024年首违不罚涉企为1次,免罚金额为2.3万元,构建容错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清单内容,避免因对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解存在差异而导致执法不一等问题,确保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
(二)规范公正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编制年度执法计划。1月制定2024年度专项监管和双随机监管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复实施,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服务型的联合执法,减少执法频次,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以来,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299家。其中,跨部门检查企业数为208家,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数为59家。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6月制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规程(试行)〉的通知》(区应急〔2024〕14号),明确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行政处罚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2024年立案并已办结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97起,合计缴款金额268.84万元。其中,一案双罚64起。三是推动实施亮码检查。在局内部全面推行“亮码检查”制度,通过事前凭“码”检查、事中亮“码”可查、事后用“码”核查,完善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检查行为。四是努力推进基层执法。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区安办〔2024〕9号),与3个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协议。同时局执法人员“一对一”结对街道,开展执法办案实务指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下沉工作。
(三)落实制度执行,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二是健全举报奖励机制。6月制定了《关于印发〈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理程序〉的通知》(区应急〔2024〕15号),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办理上级部门转报、电话举报等举报件30件,发放举报奖励资金5450元。三是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宣贯落实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与法律顾问同步完成局内行政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清单目录。今年与常年法律顾问协作完成合法性审查合同100份,行政合同登记备案66份。四是完善信用管理工作。6月制定了《关于印发〈滨江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应急〔2024〕16号),严格执行失信惩戒措施。同时,5月起建立“两书同达”机制,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信用修复条件、修复途径、修复方式等内容,打开信用修复“快车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已修复13件,办结时限均为1天。
(四)开展应急普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多类群体普遍宣传。结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在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现场宣传、咨询解答活动,营造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二是应知应会科普宣传。每月依托网格、应消站等基层力量通过“敲门进企”、家庭扫楼、业主群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日常应知应会普及,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各领域累计组织开展基层科普活动112场,参与人数超10000人次。三是安全视频广泛宣传。制作“电气焊操作规范”“内涝灾害防治”“安全案例警示”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片5部,在企业、社区、场馆等公共场所投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新要求不相匹配,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仍旧依靠老经验、老办法、老思维解决,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普法宣传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普法受众有限,社会层面的安全普法成效不明显;街道社区安全生产领域普法宣传工作在较大程度上仍依赖传统线下普法载体,影响宣传效果;没有将普法教育与安全生产领域具体工作有效融合,普法效果大打折扣,存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不够高、普法合力不够等现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区应急管理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利用局党委会、办公会、党小组会等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领导干部坚持学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以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制度。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文件精神,按时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1月初向区司法局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持续推动高新区(滨江)安全发展。
(一)提升街道委托执法质量。采用现场帮带、“以案释法”等多元化的培训,为街道执法人员办案提供实用、好用的培训业务指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规范街道行政执法工作,避免出现执法程序不当等情形,力争街道办案“零复议”及“零诉讼”。
(二)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加强对日常案件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的会商研判,对已办结的案件的案卷的全面检查,对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详细核查,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化。
(三)提升应急普法质量。拓展普法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教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应知应会”等普法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抓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局内的所有行政合同和规范性文件进行100%的合法性审查,实现“应审尽审”;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各类行政文件及签订行政合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要环节之一,加强公平竞争风险管控。
(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创新构建容错机制。落实好“轻微首违不罚”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包容审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学习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内容,避免因对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解存在差异而导致执法不一等问题,确保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二是持续深化信用管理。依照信用惩戒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失信市场主体使用信用修复“一件事进行全流程网办修复”,实现线上修复率100%。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