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书礼委员:
您在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滨江区城市建筑智能化结构安全监测及预警体系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城市建筑安全,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已建成房屋安全的监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基坑开挖时对周边建筑和环境的影响。一是实施危旧房动态监测。2017年,西兴街道、浦沿街道曾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当时部分危旧房装动态监测设备,全天候 24 小时监测房屋安全状况,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回监测系统后台(第三方后台),一旦发生安全预警安全预警,第三方第一时间通知属地及时进行处置。目前全区危房已全域清零,未继续实施动态监测。二是加强基坑工程监测。区住建局积极落实基坑开挖监测、管理、验收等工作,不断完善各项相关制度,确保基坑工程及周边建筑和环境的安全。截至目前,我区已建立建设工程“基坑工程管理办法”“深基坑施工风险控制安全评估和过程管理”“深基坑工程开挖条件验收”“地下安全隐患三次监测制度”“推广深基坑自动化监测技术应用”“推广深基坑支护新技术应用”等多项制度,从过程管理、开挖条件验收、监测、支护等方面,全方位加强了对我区基坑工程的管理,有效保障了基坑工程以及基坑周边建筑和环境的安全。
从目前推进情况看,对基坑工程采用了自动化监测技术、深基坑支护新技术等措施,使用效果良好,但对于存量房产的安全监测仍存在以下三个难点:
一是责任归属问题。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修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等责任。
二是监测可靠性存疑。自动监测设备均为电子产品并在户外安装,存在可靠性无法保障、误报率较高、耐久性不足等问题,同时房屋在线监测的整套系统,除传感器外,其数据收集、传输和信息分析的系统均无相应的资质管理或权威认证,难以确保最终数据的可靠性。
三是监测成本过高。早些年省市已进行探索并征求意见,但考虑到每幢安装监测系统需要的成本不可估算,效果不可预见。目前主要采取属地街道分片网格上报,再通过人工巡查的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做到精准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城市建筑智能化结构监测预警的建议从建筑安全角度出发,意义重大,但鉴于责任归属、监测设备的可靠性与耐久性以及监测成本等方面的因素,该提案的内容实施起来尚存在较大难度,我局建议暂缓实施。
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关于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2006号提案的复函(公开稿)(关于推进滨江区城市建筑智能化结构安全监测及预警体系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