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14:27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201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以来,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300余条。一是做好重要政策发布和权威政策解读。2024年以来,我区共制发2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现至少两种方式以上的解读形式,并且100%实现负责人解读。二是持续推进重点工作情况公开。2024年,区本级和9家单位完成12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公开。全年公开全体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13次以及其他专题会议12次,按期公开民生实事,按季度公开重点工作进展。三是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食药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55件,其中4件来自上一年度结转,本年度完成451件依申请件答复,8件结转至2025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后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三审三校”人员名单,开展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查备案。同时,按月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进行检查,定期对新媒体新增信息进行抽检,严把信息发布后管理。

开展存量信息清理工作,严控政务信息舆情风险。按照“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开展门户网站历史信息全量清理,确保清理不留死角。同步开展备案新媒体历史敏感信息清理,通过关键词检索,对备案新媒体历史信息进行统一的删改撤,预防新媒体历史信息的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常态化监测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运行情况,纠正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问题,确保政策内容公开全面精确。完善专栏建设更新,新设“32条进民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专栏,归档“六稳六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截止年末有序更新19个专栏。

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继续扩大以“滨江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持续做好新媒体账号减量增优。及时下发新媒体管理新规,做好新规变化释明,落实新规工作要求。本年度,我区备案新媒体账号有序运营,未发生一票否决等运营事故。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考核指标,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制定本区政务公开考核方案,以考促干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全面培训、专题培训、一对一培训和日常指导相结合,切实提升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实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和工作回头看,加强工作监管力度。

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

2

20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5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66

行政强制

15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2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1

2

0

0

0

2

4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7

1

0

0

0

1

16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1

0

0

0

0

0

14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1

0

0

0

0

1

1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447

2

0

0

0

2

4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2

8

5

23

3

0

0

0

3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定公开标准仍需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务舆情风险仍需进一步防范;三是基层公开队伍仍需进一步锤炼。

202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法定主动公开标准,做好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在现有主动公开目录基础上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定下精准公开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事先审查标准,制定法定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历史信息退出和清理办法,形成信息发布前、发布中、发布后全流程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保密、信访、宣传、网信等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政务舆情风险挑战。完善公开平台预警监测功能,强化公开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定期开展历史信息监测和清理,减少政务舆情风险。

三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形成多元化政务公开培训体系,及时传达工作新情况新要求。完善奖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我区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19/2025-0050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4 14:27:0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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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201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以来,我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300余条。一是做好重要政策发布和权威政策解读。2024年以来,我区共制发2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现至少两种方式以上的解读形式,并且100%实现负责人解读。二是持续推进重点工作情况公开。2024年,区本级和9家单位完成12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公开。全年公开全体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13次以及其他专题会议12次,按期公开民生实事,按季度公开重点工作进展。三是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食药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55件,其中4件来自上一年度结转,本年度完成451件依申请件答复,8件结转至2025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后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三审三校”人员名单,开展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查备案。同时,按月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进行检查,定期对新媒体新增信息进行抽检,严把信息发布后管理。

开展存量信息清理工作,严控政务信息舆情风险。按照“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开展门户网站历史信息全量清理,确保清理不留死角。同步开展备案新媒体历史敏感信息清理,通过关键词检索,对备案新媒体历史信息进行统一的删改撤,预防新媒体历史信息的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常态化监测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运行情况,纠正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问题,确保政策内容公开全面精确。完善专栏建设更新,新设“32条进民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专栏,归档“六稳六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截止年末有序更新19个专栏。

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继续扩大以“滨江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持续做好新媒体账号减量增优。及时下发新媒体管理新规,做好新规变化释明,落实新规工作要求。本年度,我区备案新媒体账号有序运营,未发生一票否决等运营事故。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考核指标,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制定本区政务公开考核方案,以考促干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全面培训、专题培训、一对一培训和日常指导相结合,切实提升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实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和工作回头看,加强工作监管力度。

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

2

20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5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66

行政强制

15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2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1

2

0

0

0

2

4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7

1

0

0

0

1

16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1

0

0

0

0

0

14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1

0

0

0

0

1

1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447

2

0

0

0

2

4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2

8

5

23

3

0

0

0

3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定公开标准仍需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务舆情风险仍需进一步防范;三是基层公开队伍仍需进一步锤炼。

202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法定主动公开标准,做好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在现有主动公开目录基础上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定下精准公开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事先审查标准,制定法定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历史信息退出和清理办法,形成信息发布前、发布中、发布后全流程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保密、信访、宣传、网信等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政务舆情风险挑战。完善公开平台预警监测功能,强化公开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定期开展历史信息监测和清理,减少政务舆情风险。

三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形成多元化政务公开培训体系,及时传达工作新情况新要求。完善奖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我区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