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通过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等举措,科学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拟定本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职责标准,制定量化清单,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照法治政府考核负面清单梳理具体指标,进一步细化考核任务分解,确保各项考核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除日常法律顾问外,单独聘用财政领域政府采购投诉集中裁决法律顾问1家,申请区级公职律师1名,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供了规范化、专业化的有力支持。

(三)强化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审核前置”,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对所有拟签订的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从主体资格、变更问题、争议处理等全方位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核32份。做好文件发布审查工作,按照“上位法”和财政法定职责,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3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梳理文件9件,废止1件,继续有效8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检查事项认领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全年开展行政检查101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54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等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积极有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述法,评价结果为满意。做好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评查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实现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补齐法治工作短板,提升法治质量和水平。

(六)激活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优化打造“法治财政”宣传阵地,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月活动,结合行政执法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区“云端普法”进园入企行动,依托“微信普法矩阵”,不定期发布普法沙龙及讲座信息,解读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热点,提供在线普法服务,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二、推进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新要求,法治财政建设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短板:普法效果还需增强。财政干部学法守法、依法理财的自觉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特色亮点不多,“财味”不浓,成效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实践水平有待提升。虽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数量充足,但因我局行政执法事项集中在个别科室,其他科室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实践机会少,执法实践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主要内容,领会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局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把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

(二)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

(三)压实学法普法责任,增强法治意识。精心策划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线上工作群,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领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切实筑牢思想根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财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四个强化”力促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更加积极成效。

(一)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财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政稳健运行保驾护航。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财政法治工作体系。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或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构建科学完备的财政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确保每一项财政政策、决策符合程序、依法依规。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压实普法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做好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遵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强化队伍建设,壮大行政执法力量。持续完善执法系统信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做好存量执法队伍的证件调入调出;跟进新进公务员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和执法证申领工作,壮大财政行政执法干部队伍。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