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杭州高新区(滨江)“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自2025年1月27日起在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0243.html)进行了公示公告,意见反馈时间为2月12日前,公示期间收到1条反馈意见,具体如下:
第五条建议修改为:“揭榜挂帅”项目立项后,财政补助资金一般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项目任务书签订后拨付首期资金:中期检查考核时,阶段性进度目标达成后拨付中期资金,首期一般不超过50%,中期资金一般4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后续财政补助资金。更好激励项目实施,同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
经开展“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征询意见座谈会、会同区相关部门研究评估后,答复如下:针对上述意见建议,我们将财政补助资金的分期拨付节点调整为首期资金、项目验收成功后的尾款资金,但各期资金的具体拨付比例将综合部门意见、企业意见等予以优化,因此对于上述意见予以部分采纳。
区科技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