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重要影响力;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方莹(女),现任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人。在生态环境部门工作8年,先后从事环评审批、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严谨求实、开拓创新,出色完成了生态环境部规划环评试点、科技部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编制等工作,推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先后获得“2018年度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21年杭州市美丽建设工作突出贡献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