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总体要求,紧盯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目标,加快建设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创业生态,全区科技发展再上新台阶。我区R&D占GDP比例始终保持10%左右的高水平;连续四年获“科技创新鼎”;今年公布的2023年度创新指数、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和科技人才发展指数均列全省县(市、区)第一;“创新积分制”试点在全国高新区推广。白马湖省级产教融合试点落地,达成杭州市首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合作;我局获2023 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全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布局
一是完善高新区体制机制。推进高新区条例修订,《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被列为2024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在高新区发展目标、管理体制、充分赋权、先行先试、科技创新、财政支持、用地保障、免责容错、实施细则等方面,总结提炼出针对性条款,高质量完成了《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新条例紧扣区情,进一步明确杭州高新区的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重点,并在科技创新体系、人才引进、土地空间利用等方面的规定进行迭代升级,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积极会同各部门落实推进,对未来5-10年高新区发展空间进行谋划,形成初步方案。
二是推进自创区建设。按照《推动国家高新区和自创区高质量发展2024工作要点》部署,切实推动自创区政策试点“揭榜挂帅”行动,强化自创区自贸区联动发展。我区在“中国数谷”创新改革探索、大科学装置“科学-技术-产业”沿途下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省实验室科研先研后股成果转化创新模式等方面获高度肯定。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包括成果转化对接行动、联合技术攻关行动、产教融合育才行动等多项内容。
三是统筹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全面承接落实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相关工作,发布《杭州高新区(滨江)落实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迭代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等“六大”行动,建设全新创新策源地。各指标任务稳步推进,1-9月,区内(不含滨富滨萧合作园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实际完成37.4亿,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4.48%。9月高新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占比为97.57%,全省排名第1。
(二)着力效能提升,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一是“1+2+6+N”高能级平台体系进一步提升。“国之重器”建设稳步推进,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批复进入国家发改委审批阶段,3个交叉研究平台开工建设。区块链与数据安全研究院场地已正式启用入驻,白马湖实验室总部基地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血管与植入器械研究院落地启动建设,省“公安大脑”完成战略协议签署并正式落地启用。企业载体方面,新认定市高新技术研发中心72家。目前,我区已形成由4位院士牵头4大的高能级平台,5大院校建设5个的研究院,以及600余家省市研发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为依托的“1+2+6+N”科创平台体系。
二是创新平台效能进一步激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产学研平台高水平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并落实《创新平台赋能行动方案》,加快建立“科技企业研发需求—创新平台研发任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路,强化科技与产业有效耦合,畅通企业研发痛点堵点,补足产业链条弱项缺项。开展平台绩效评价,以评价引导平台强化与区域产业耦合,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完善平台建设。科创平台完善大仪设备采购共享制度,建设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组建成果转化员队伍,建立复合型经理人团队。白马湖实验室探索多元化内外部成果转化孵化体系,形成自主转化孵化、专利授权许可、成果作价入股、示范验证投资、科技先研后股多模式成果转化路径。今年以来,产学研平台与企业新建联合实验室11家,达成横向合同91项、合同金额6380万元,新启动国家省市各级纵向科研项目71项,累计294项,覆盖智能物联、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
三是创新生态圈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环科创平台创新生态圈暨杭州江南科学城建设动员大会顺利召开,发布《杭州高新区(滨江)加快建设环大科学装置创新生态圈行动方案(2024—2030年)》,启动建设环大装置创新生态圈建设,围绕极弱磁大科学装置,整合项目、人才、资金、空间等创新要素,联动多个科创平台,构建集科学、技术、产业于一体的新生态。目前,极弱磁大设施研究院成功研制第二代心磁、脑磁成像设备,落地杭州零磁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举办全市零磁医疗装备现场推广会,贯通科学-技术-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三)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激发科技创新新动能
一是联合技术攻关精准有效。落实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组织极弱磁、白马湖等14个项目申报超长期国债项目;新立项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28项(全市第一)、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1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2项、市国家重点研发配套项目39项(全市第一)。推荐省重大科技攻关需求70余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59项、市生物医药专项9项;组织征集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上报14个项目。目前已组建省市创新联合体20家、省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16家,今年已获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资助资金3.2亿元。
二是公共服务体系赋能研发。算力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杭州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三期上线,算力总规模达到240P,累计服务180余个项目团队,签约用户37家,赋能安全、在线教育、能源、智能办公等100余个应用场景,持续赋能中小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推广创新券项目,拨付创新券资助1414.93万元、创历年新高,有效引导提升企业产品研发能力;推动创新平台大仪共享,截至目前,北航杭研院、浙大滨江研究院等入网仪器906台,累计提供2700余次服务。
三是区域合作促进协同创新。我区与上南创创共同设立联合工作站,已完成搭建线上资源共享网站,线上实验室资源已有466家,设备总数2323台,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参与组建长三角国家高新区联盟,并被授予首批长三角国家高新区党建引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践基地。深化东西部协作,与乌鲁木齐高新区签订高质量发展跨区域合作协议。
(四) 加强供需对接,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
一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概念验证中心迭代运行,强化成果招引、评审、验证链条,完善成果转化评估体系,开展2024年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创建摸底工作,网安院、集成电路等4家意向申报,依托现有的4家概念验证中心,借遴选内外部优质科技成果,为成果提供技术、资金、多元化人才、科研条件等要素支持,目前已累计入库项目105项,启动验证48项,拟验证8项;加强中试环节布局,鼓励白马湖实验室、海康威视等制造业企业建设“能源与碳中和技术验证中试平台”、“智能物联产业链中试平台”等,初步形成“2+10+N”的中试平台体系,进一步畅通科研成果从“论文-样品-产品”的转化路径;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推进区技术合同登记点建设,广泛宣传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政策,确保技术合同应登尽登。今年1-10月完成技术交易额和新产品产值总量1416.58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268.7亿元、同比增长10%,列全市第一。
二是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加速融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开展“滨创服”数字科创改革试点工作,创新积分应用迭代升级,开展二期项目建设和信创改造,提升了系统功能和效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机制,创新“保险+转化”双重管理险种,人保集团正在设立科技保险鉴证中心,并与白马湖实验室达成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合作。
三是专业人才队伍更加优化。探索企业成果转化员试点建设,健全企业成果转化员申报、培训、履职、评价等工作体系,持续扩大成果转化员的覆盖面,提升成果转化员的政策水平、技术认知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累计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员643名;定向培养优势科研领域的专业技术经纪人59名,加强专业素养与法规遵循意识,探索成果转化“定制化”服务。
(五)强化科技企业培育,建强科技创新主力军
一是孵化载体提质增量。完善孵化体系,制定出台新一轮《杭州高新区(滨江)高质量创新孵化载体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打造“孵化器之城”。培育孵化载体梯队,区级孵化器备案15家,新增市级孵化器11家,列全市第一,推荐上报省级孵化器5家;提升孵化器质效,引导孵化器品牌输出,支持区科创中心等4家国家级孵化器牵头帮扶9家孵化器创建单位,最新工信部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中我区上榜4家,占全省的27%,列全市第一。截至目前,全区拥有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143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8家、省级及以上孵化器42家,列全省第一。全区在孵企业达4070家,共吸纳就业人数超2万人,新增孵化面积11.9万平方米。
二是科技企业梯队持续壮大。进一步壮大“省科小—国科小—新雏鹰—国高企”科技企业梯队,广泛发掘、精准服务,推动企业高效培育成长。常态化开展科技企业申报培训,累计培训18场,服务企业千余家,开展“专家门诊”预评审活动,共服务企业970家次;抓好创新苗圃科小提量,为“国高企”储备后备力量,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1790家,有效省级科技中小企业3930家,居全省第二;2024年高企申报两批受理共计1206家,推荐上报1127家(其中新申报676家),两轮省级专家评审通过1049家,通过率94.08%,总量及通过率皆全市第一,有效数预计突破2800家,将再创历史新高。
三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截至目前,产业资金合计兑付资金2.25亿元,涉及企业320余家次。修订迭代原科技创新创业政策,正式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 政府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0号),从企业孵化、成长、研发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推进企业创新创业;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创建区级特色品牌“滨创荟”,促进解决企业在研发创新过程中面临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难题,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线下创新创业交流活动132场,服务4000余企业/人次,各类媒体报道50余次,获得社会广泛好评。打造“科创服务板块”品牌,目前24项服务事项进驻“科创服务板块”,围绕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整合创新创业资源,不断提高惠企政策覆盖率。成功承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一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总决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的热情。
(六)完善人才引育,推进科教人一体化改革
一是人才项目稳中有升。支持企业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做好精准摸排、一对一精准画像、指导企业建立人才培育梯队,提高入选率。累计走访服务企业100余家次。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召开各类科技人才项目辅导会、“专家门诊”等10场,累计服务500余人次。今年以来人才项目申报数稳中有升,继续保持省市领先态势。国家级特支人才推荐上报52人,入围答辩5人,入选5人,列全市第一;国家级海外领军人才推荐上报34人,同比增长61.9%。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推荐上报12家;市级“西湖明珠工程”特殊支持人才推荐上报26人,海外项目推荐上报19人,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推荐上报16家。2024年新增省级特支人才11人,创历史新高,居全市第一;新增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个,累计19个,居全市第一。
二是探索产教融合机制。依托平台资源,推动梯次合理、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白马湖实验室、区块链研究院申报省鲲鹏级别高端人才2名,白马湖实验室与浙江大学签订人才专项合作、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与西湖大学签署西湖大学基地共建协议,促进人才双向流动,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配置;与浙江工业大学共建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并纳入第二批浙江省深化改革试点遴选项目。目前各平台已汇聚专兼职人才1600余名,其中院士14名,高层次人才共158名。
三是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开展区级人才分类授权认定工作,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放权松绑,给予创新平台、企业人才自主评价权,市级F类授权认定45人。正式启用外籍人员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服务,实现“两证”同时领取。今年以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共受理1286件,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永居18人,已累计推荐186人。截至9月底,滨江区有效工作许可数为697件,全市排名第一。
(七)着力科普供给能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一是优化科普资源。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大力挖掘潜在目标企业,做好相关站点创新扶持政策的宣讲,摸排意向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13家。着力打造的“杭州市新质生产力科普馆群落”,命名第一批杭州市新质生产力科普馆3家。修订科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普宣传活动、线上线下科普阵地建设、科普作品创作等进行重点支持。立项科普资助项目20个,申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2个。推进科学副校长试点,4所学校聘任了科学副校长,其中2家由院士担任。
二是丰富科普形式。开展常态化与精准化结合科普活动相结合。圆满完成2024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以及区27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好奇滨”科学向新荟活动。成立首支由20名滨江区青年科技工作者组成的“新质生产力科普宣讲团”,我区入选青年科技型企业家2名。“你点我送”精准科普,截至目前为社区安排菜单式科普讲座77场。开放19个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3个新质生产力科普馆,参观人数逾3万。
三是打造特色科普活动品牌。讲好“一堂”。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开展“星空讲堂”系列前沿科技学术活动,目前已开展三届,邀请了包括郭雷院士等多名专家学者作报告,参加人数逾百名。办好“一赛”。联合北航科普教育基地共同承办2024“浙翼星光”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浙江省选拔赛,吸引500支队伍、1000名青年科技爱好者参加。做好“一车”,启动第十一轮科普大篷车“三进”活动,全年累计开展活动50余场,辐射辖区居民2万余人次,并结合反邪宣传,联合八校反邪教联盟成员单位开展活动,扩大反邪教宣传覆盖面,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单共计2万份。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科技机构改革带来新挑战
本轮科技机构改革,国家和省级层面成立了科技委员会,并对科技机构职能在国家、省级层面做了较大调整,如高新区管理及高新企业培育等职能由科技划转到经信部门,机构改革调整对科技工作带来的一些管理以及工作上的职能交叉以及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一些新增工作,对科技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高能级平台体系建设有待破题
2025年一批创新平台面临首轮协议到期,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如何在不违背公平竞争审查的前提下推进协议签署,如何改革平台资助方式以提高平台“造血”能动性及财政经费绩效等问题,均待破题。
(三)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还需进一步深化
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途径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下一步仍需探索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研究国资持股平台成果转化通道,形成更成熟的成果转化链条、典型应用模式,突破成果转化障碍。
三、2025年工作谋划
(一)增强科技体制改革“驱动力”
统筹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政策集成和力量集聚,建立部门科技创新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一是提升高新区“争先创优”效能。全面对标先进国家高新区,进一步补齐短板、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做好新指标体系下杭州高新区争先进位工作。积极推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争取列入2025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类型,促进《条例》尽快出台。继续推进《开发区目录》修订工作,争取高新区整合优化工作落地,确保我区未来5-10年的发展空间,抢占高质量发展机遇。二是全面推进国家自创区工作。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谋划梳理区内改革事项,争取开展试点,更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与区内相关部门做好对接,保持与火炬中心常态化对接联系,积极上报我区改革事项成果,争取火炬中心支持。强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扩大创新政策和开放政策的叠加效应,实现自贸区的投资贸易便利政策与自创区的科技创新功能深度叠加和有机融合。三是统筹推进创新滨江建设。全面承接省市高水平创新型省市建设,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创新滨江的工作方案,明确我区在省市中的总体定位,提出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作用,奋力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上走在前,做表率。
(二)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大平台”
持续推动“1+2+6+N”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提能升级,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协作,聚焦创新平台加速产业化进程,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一是持续推动创新平台落地建设。全力推进大设施本体建设,加快白马湖实验室建设,推进区块链与数据安全、经血管植入器械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建设,有序推进环大科学装置创新生态圈建设。落地省“公安大脑”主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二是进一步激发创新平台质效。探索平台由国资持股等成果转化路径,破解平台转化障碍。构建平台成果从产出到发现最终落地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关于加快产学研平台高水平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在2024年试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2025年待进一步优化评价方式,强化赋能产业绩效导向,推动产学研平台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合。部分产学研平台首期合作到期,评估合作成效,总结分析工作得失,固化优秀经验,迭代提出合作新模式。强化平台预算管理,建立“绩效目标—团队任务—预算保障”相匹配的经费支持体系。三是加快建设环大科学装置创新生态圈。按照“边建设边转化”原则,推进极弱磁大设施“沿途下蛋”,加速推进大科学装置本体及大型磁屏蔽空间技术等5个交叉研究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动2025年生态圈建设初具雏形。根据《创新平台赋能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平台加强与区域企业的深度合作,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平台,紧扣智能物联、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领域,建立创新平台点对点适配清单,推动技术需求与成果供给实现高效对接,明确创新的重点发力领域和技术方向,进一步赋能产业发展。
(三)探索成果转化“新路径”
聚焦创新发展策源地和成果转化首选地建设,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一是完善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建设。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试验和转化。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推动科技成果与实际产业需求的对接和转化。吸引外国高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杭州高新区设立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的跨国合作和转化。二是集聚创新要素促进成果交易。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员试点,鼓励科技人员和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完成技术交易额和新产品产值总量超过1900亿元。加强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组织科技成果展览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做大做强“滨创荟”品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滨创服”线上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基于全国统一技术对接平台打造滨江枢纽,打破创新与需求孤岛,实现订单式研发;基于全球数据与产业视角打造创新积分2.0,打通资本与创新断点,鼓励前沿创新,基于“平台+数据+算法”融合驱动,共同打造自主、安全、可控的“滨创服”数字科创服务生态体系,努力解决企业在研发创新过程中面临前沿技术融合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估值、科创企业融资等众多难题。三是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互动。深化“创新积分”“滨创服”、创新券等工具应用,持续强化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合作,面向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企业推出研发类科技保险、科技成果转化保险等险种,为科技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促进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创新积分入库企业合计超过9000家,创新券资助超过1500万元。
(四)注入科技创新“新动能”
持续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技术需求与创新供给的高效对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推进联合攻关。落实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前沿技术、关键技术攻关。二是推动企业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壮大省市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集聚创新资源。突出规上企业创新载体建设,重点支持5+N重点领域实现创新载体和科技项目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利用外部创新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和技术转移。推动各级研发载体申报与认定的发动工作,进一步挖掘符合条件的候选企业,提前谋划省市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的培训辅导工作,新认定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不少于100家。三是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组织科技成果展览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促进高质量成果技术的推广应用,吸引外国高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区内设立研发中心,发挥政策杠杆作用,鼓励企业申报国合基地及海外孵化创新中心等国际合作载体,促进科技成果的跨国合作和转化。
(五)壮大科技创新“主力军”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聚焦科技企业培育、企业技术研发,构建多元化的创新投入体系,打造公平普惠制度环境,助推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作用。一是完善“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产业园特色小镇”孵化链条。落实创新孵化载体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要求,提升创业孵化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高水平科技创业,围绕聚焦重点产业赛道,积极打造专业型市级孵化器,积极引导打造综合性强的标杆型孵化器。常态化走访调研孵化载体,保障双创载体健康发展。开展“滨创荟”系列活动,整合高能级科创平台等各类资源赋能孵化载体及其在孵企业,助力孵化载体提能增效,助推在孵企业快速成长。二是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壮大“省科小—国科小—新雏鹰—国高企”科技企业梯队,早动员。坚持早动员、早挖潜、早摸排“三早”原则,协同街道、部门用好暖企小站等产业社区平台广泛宣传、依据从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投入等高企认定要素数据精准分析挖潜,并对挖掘出的潜力企业以一对一上门走访等方式精准发动。三是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并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优质企业“小升规”,动员头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行业竞争优势。鼓励社会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机构更大人事自主权,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协助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培训指导工作。
(六)纵深推进科教人“三位一体”
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以“三支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与教育、人才等部门协同,建立科技发展与区域创新需求相适应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推动人才项目数量质量双提升。深入实施“国家火炬计划”“杭州市西湖明珠工程”等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育计划,立足挖掘培养本地人才,积极引进紧缺高端人才以科技项目为支撑,做好各级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加大摸排力度,强化服务精准度,普惠培训与精准辅导结合。二是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人才分类认定,放大创新平台、企业人才自主评价权,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放权松绑,着力引育一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化落实“增值化改革”,落实完善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两证”“一件事”办理服务以及推荐永居“绿色通道”,吸引高端外籍人才集聚。充分利用高能级平台依托高校人才集聚优势,“教科人”一体化推进,促进企业与重大平台、重点项目一体联动、紧密对接。三是持续推进赛事活动引才。支持创新平台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等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在我区举办,通过大赛、论坛等活动,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集聚,挖深人才蓄水池。积极发挥科普教育基地、新质生产力科普馆、科技小院等优势资源,不断丰富科普内容、拓展科普活动,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