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新区(滨江)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就全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明年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建设
1、深入统计法治理论学习,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论学习,切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要求,健全全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召开主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及,学习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国家、省、市防惩统计造假有关要求。局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为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2、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统计执法力量,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其中1人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强化法治业务培训,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等课程,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培训,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自觉。积极参加市级统计督察和数据检查,促进地区间统计工作经验交流,拓宽法治骨干视野,增强专业能力。强化执法实践锻炼,签订结对协议,党员与非党员、业务骨干与年轻干部结对互助,坚持“以老带新”,充分发挥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老同志的引领作用,帮助新同志快速适应环境,提高专业能力和实践技能。
3、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接准备。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党委政府领导传达上级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工作的相关精神,部署迎检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去,撰写区党委政府和区统计局防惩报告,对照国家统计督察的要求,整理近年来法治工作台账。召开各街道平台的统计工作会议,组织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高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1、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统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防范行政决策风险,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编制流程。按要求公开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建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落实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纠正。
2、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严格执行《杭州市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办法》、《杭州市统计局加强统计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杭州高新区(滨江)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集中开展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行动,强化普查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加强统计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工作的贯通协调,提炼典型经验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监督效能,压实数据质量管控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贯彻执行《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细则》及省、市、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要求,全面实施亮码检查,履行告知程序,并按照要求做好后台数据补录,实现检查数据完整归集。按照市、区《行政执法案卷典型问题清单及整改指引》,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和执法文书。
3、积极完善“互联网+监管”方式。通过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监管等形式完善检查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制定并落实《2024年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及数据核查计划》,在“四个必查”的基础上,分专业对71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检查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均在20%,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率63%,掌上执法率达100%,信用关联双随机任务100%,且按要求完成涉外调查机构的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企业1家,给予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做好案卷的整理制作归档,按市局要求提供典型案例。同时,对498家企业进行数据核查,抓牢统计源头数据真实性。
4、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择优选聘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所负责人担任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启动、起草、合法性审核,针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和其他法律事务等提出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协助我局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对行政合同实行合法性审查前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年累计审查合同、决策,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事项18项。
5、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问题,持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围绕“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1、谋篇布局制定计划。深化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根据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工作要点,制定印发《2024年度全区统计普法宣传计划》,对全区年度统计法治、普法宣教等工作做出明确规划部署和要求。对照检查实施情况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改进完善普法计划。
2、丰富普法形式和载体。抓实举措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将统计普法以微视频等多样创新形式穿插在各类培训中,制作微视频《统计小知识》,实现“ 四上”单位全覆盖。联动“ 12·4 宪法日”和“ 12·8 统计法”纪念日,灵活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活动和线上知识问答活动,深化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解读,强化企业依法统计意识。统筹印发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资料200份,广泛发至各部门和各街道平台。组织统计人员参与法治征文活动,撰写领导署名文章。
3、扩大宣传覆盖人群。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 进企业、进单位、进街道、进平台、进社区” 宣传活动,以部门交流会、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统计培训会、街道平台例会和年报会等为载体,加强对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企业统计员的业务指导和法治培训。今年以来普法宣传普及各类人员2000余人次,切实提高全区统计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组织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自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定维护法律权威。
(四)深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开展年度统计诚信单位评价。经企业自荐、信用评查、专业审核、结果评定等环节,择优拟定出12家年度滨江区统计诚信单位,并予以公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基层法治基础建设仍需加强
由于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多为兼职且变动频繁,统计队伍不稳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等学习不够,理解不透,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二)统计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统计执法水平和立案查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进一步优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环境。
(三)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载体和途径还不够灵活多样,统计普法覆盖面还有扩大的空间,需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明确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分工,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普法,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包括2024年9月13日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年集中学习3次,全年举办法治专题培训6次。
(二)扎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带头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安排部署统计督察迎检,压紧压实各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1、全面强化依法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2、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提高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严厉打击统计造假行为,抓牢统计源头数据真实性。促进统计监测评价与统计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高统计监督效能。提升统计执法工作质效。持续巩固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成效,深入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
3、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
认真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根据全区统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度、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