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浙医二院经血管植入器械研究院:
你们于 2025年3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准予以下变更:
业务范围由: 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评测、认证与服务;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筛选;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咨询、培训与会展;政府委托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变更为: 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评测、认证与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药品研发;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筛选;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咨询、培训与会展;政府委托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