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政〔2015〕67号)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滨政〔2018〕17 号)等文件规定,在征求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2025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5日
| 信息索引号 | 002493515/2025-01006 | 文件编号 | |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成文时间 | 2025-03-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493515/2025-01006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6
区民政局2025年无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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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政〔2015〕67号)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滨政〔2018〕17 号)等文件规定,在征求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2025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