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杭政〔2015〕67号)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滨政〔2018〕17 号)等文件规定,在征求分局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2025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