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峒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杭州微峒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备案)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等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处理决定内容告知如下:

杭州微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省略为“微峒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7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汤淑云出资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汤淑云,将王探帅备案为监事。

经核实,微峒公司在2017年4月7日的设立登记(备案)中,冒用王探帅身份信息,将其备案为监事。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备案)。以上事实,有申请人王探帅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协助调查函、询问通知书等材料予以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微峒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备案的监事。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本局拟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行政决定,上述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38568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