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名称(文件名、文号) | 业务主管部门 | 补助、补贴项目名称 | 补助、补贴对象 |
1 |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区办[2007]51号) | 区卫健局 | 区计划生育公益金 | 出现重大家庭变故,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 |
2 | 1、《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浙卫发〔2014〕28号) 2、《转发关于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滨政办〔2014〕37号) | 区卫健局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 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父母 |
3 | 《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区退役军人[2022]3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 困难退役军人 |
4 | 《关于进一步高标准实施滨江区“光明工程”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区残联〔2023〕4号) | 区残联 | 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 | 给予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家庭残疾儿童 |
5 | 《关于进一步高标准实施滨江区“光明工程”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区残联〔2023〕4号) | 区残联 | 矫形鞋补助 | 适用于扁平足、高弓足、内外翻足、糖尿病足、足弓部扭伤受压迫,胫骨后肌腱疼痛及前脚底疼痛等,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足部功能障碍的残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