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锡刚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经查,杭州锡刚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25日的注册登记中,其法定代表人系冒用胡锡刚的身份信息取得法人注册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注册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胡锡刚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钱塘区公安分局办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公司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时对罪犯陈官统询问笔录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拟撤销2020年9月25日杭州锡刚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