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政策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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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 政府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5-04-29 12:54:14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特制定本意见。

一、鼓励企业直接融资

(一)鼓励创业投资。对获得创投机构投资额累计达6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认定,给予企业三年房租补贴。

(二)鼓励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对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企业,按所募资金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40万元。

(三)鼓励科技型企业利用创新型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对发行资产证券化、科创债、可转债的企业,按其实际发行规模的3%给予奖励,每年单家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用于降低融资成本。

(四)鼓励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流动。自然人股东分红所得再投资该企业、股权转让后给予专项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五)鼓励企业并购重组。企业重大资产重组达到5亿元,可给予重组标的30%以内2年贷款贴息,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特别重大的并购重组可给予重点支持。

二、鼓励创投机构入驻投资

(六)鼓励创投机构利用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经认定的创投机构,给予三年内实际租用办公场所100%房租补贴和专项奖励,用于支持其扩大投资基金规模。企业股权代持机构(员工持股平台)参照执行。

(七)鼓励有限合伙人开展投资。有限合伙人(含企业和自然人)退出或分红后给予专项奖励。

三、鼓励担保公司扩大担保

(八)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按该担保公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日均担保余额的1%—2%给予分档担保风险补贴。

(九)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300万元以下的贷款开展见贷即保业务。区财政安排3000万元建立担保风险池,专项用于担保损失核销。

(十)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信用贷款提供增信担保。对企业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等信用贷款,由担保公司给予增信担保的,如发生不良贷款,担保公司承担的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单一担保公司补贴上限为500万元。

四、鼓励银行信用放贷

(十一)鼓励银行通过投贷联动、股债联动等形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050人才企业和接受过知名投资机构投资的单个企业的信用贷款,且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含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贷等),给予其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的3%奖励,单一银行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十二)经认定,对单一企业不良信用贷款核销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可给予银行全额补偿,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可给予50%的补偿。

五、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建立区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每年进行动态调整,保持区上市后备企业数量在80家以上。

(十四)支持与交易所等各方的战略合作。加快建设上市培训基地。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上市工作专项培训经费。加强与各交易所、浙江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的合作,每年定期组织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高管以及区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化培训。

六、附则

本意见自2025年5月22日起施行。本意见由区发改局负责实施。原《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6号)文件同时废止。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原文下载:ABJD00-2025-0005杭高新〔2025〕6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     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