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一致、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实际开展外贸业务并有进出口实绩;

3.企业从2024年至今没有重大违规处罚;

4.企业至少有1名以上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5.补贴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补助项目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

1、2024年度出口信用保险(非小微)保费

2、2024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简易模式产品保费(小微联保)

(二)标准

1.企业2024年度出口信保的投保费给予不高于60%的资助;

2.如企业为2024年规上制造业企业,扶持比例上限提高至65%;

3.对美保费扶持比例提高至80%;

以上三点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4.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出口信保保费资助比例上限提高至70%。本条执行时间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补助资金

1.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12月(若按季度申报则提供2024年第4季度)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书(附件2);

4.2024年度发票对应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若跨年度请交所有合同,加盖公章;

5.保费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回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2024年度开具的发票),加盖公章;

6.2024年12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需至少有1名以上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公章。

以上六条为必须提供材料,以下两条为如有相关情况需额外提供。

7.对美出口企业根据附件3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8.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5月14日(周三)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科(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7楼1726)。

联系人:滨江区商务局   莫兰,赵立静

电话:89520504,89520503


附件1 2024年度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 企业承诺书.doc

附件3 重点国别企业额外提供资料.docx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商务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