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规定,我委修定了《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规章部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裁量基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杭建法发〔2015〕588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pdf

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