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4年8月1日,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8月5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9月30日,市政府印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11月4日,滨江区印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为确保《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区市监局于2024年11月启动了政策修订工作。
二、制定依据
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2021颁布)
2.《“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颁布)
3.《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
4.《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2023年发布)
5.《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2024发布)
6.《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市监知〔2023〕10号)。
7.《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市管〔2023〕145号)
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标准化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市监标准〔2023〕8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政策主要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激励知识产权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等4个板块共12条,包括以下亮点: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鼓励海外布局。为助力各单位积极通过PCT渠道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调整高价值专利组合资助标准,同时保留境外商标注册官费奖励。新增《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能力评价奖励。
激发标准活力。新增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浙江省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优秀贡献奖和组织奖,滨江区标准创新奖组织奖、个人奖奖励。新增省级“浙江标准”、“同线同标同质”认证认定配套政策奖励。
(二)激励知识产权运用
加强主体培育。新增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杭州市专利奖奖励。新增对引进国家、省级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创新联合体等的单位,经国家或省市场监管局考核优秀的奖励。新增标准创新型企业认定奖励。
强化金融服务。为切实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发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保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月均利率的50%的贴息奖励和质押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排名前三的金融机构奖励,新增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奖励。
推进成果转化。支持高等院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实施知识产权转化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从国内高等院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获得专利权转化运用。新增鼓励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条款:包括专利许可转让、数据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资助等奖励事项,推动专利快速转化工作。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重点项目支撑效用突出。推进专利池运营工作,新增年度入池专利量超过200件且实现专利许可10件以上的专利池运营奖励。激励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工作,新增运营成本奖励。
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持续提升。为构建“企业主导、政府指导、预防为主、依法维权”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根据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计划要求,新增省级、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奖励。
(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
护航海外法治体系。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布局海外“维权网”,新增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设立和承建海外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站奖励。
聚焦引进重点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引育力度,支持政企、高校和服务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新增国家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中高级职称人员任职奖励。
四、关键词解释
1.数据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加工后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
2.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数据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3.《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能力评价是指ISO/TC279创新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备案的国际贯标项目,是创新管理标准化国际合作伙伴计划(IMSPP)的标准实施项目。该项目定位于《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的实施及有效性评价。分级评价采用《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结合线下评价机构评价与线上大数据校验的评价模式来确保评价一致性。
五、政策对比
此次政策修订不改变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扶持政策、附则的政策整体框架,不改变原4个板块12条具体政策条款数量,仅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查标准和内容,以及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与合法性审查结果,对政策相关内容表述进行优化调整。
六、适用对象
适用于符合《全面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资助原则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七、注意事项
该意见自2025年6月17日起施行,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原《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 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2号)文件同时废止。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史琼(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83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