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西兴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辖区内盗窃案件时,于本案当事人王某某处接受黑色耐克运动鞋一双,现无法查明上述物品属于何人,上述物品无法发还,现存放于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西兴派出所。
请原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西兴派出所认领,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取得联系,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理。
办案单位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0571-86685110
联系地址: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西兴派出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东路150号)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