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 执法科
主要职责

1.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和来电来信来访的受理、督办工作,牵头开展调查处理。

2.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列入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除外)。承担生态环境污染举报问题的现场执法和调查处理。

3.牵头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程序、办案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承担维稳、综治、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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