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有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内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 60 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 0 分。
符合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 9 月 30 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 2024 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 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须确保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区科技局: 赵忠源 0571-89521295
(二)网络技术咨询
系 统 咨 询 : 系 统 注 册 / 登 录 问 题 : 010-87901013 、010-87901032、010-87901073;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填报环节系统支持:010-88656315。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信息: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有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内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 60 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 0 分。
符合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 9 月 30 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 2024 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 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须确保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区科技局: 赵忠源 0571-89521295
(二)网络技术咨询
系 统 咨 询 : 系 统 注 册 / 登 录 问 题 : 010-87901013 、010-87901032、010-87901073;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填报环节系统支持:010-88656315。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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