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雷石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你们于2025年8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准予以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由:张雪莲变更为:张雪梅。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