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数261.5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193.10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亿元)。决算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99亿元,为调整预期的100.2%,比上年(下同)增长8.2%。其中:增值税104.53亿元,为调整预期的98.3%,增长22.6%;企业所得税55.86亿元,为调整预期的104%,增长21.2%;个人 所得税47.25亿元,为调整预期的103.9%,增长8.2%。(详见附表一)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88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63亿元(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2%,增长8.4%;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8.26亿元。重点支出项目决算情况为:教育支出36.52亿元,增长9.4%;科学技术支出53.48亿元,增长15.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9亿元,下降40.3%,原因是2023年有亚运相关的一次性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7亿元,增长0.3%;卫生健康支出5.23亿元,下降39.2%,原因是2023年有疫情结算的一次性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2.30亿元,下降4.3%;农林水支出1.13亿元,增长1.8%。(详见附表二、三)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99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73亿元,上级补助46.3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40亿元,调入资金3838万元,上年专项结转7.83亿元,收入合计323.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4.14亿元,区域间转移支付91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0亿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12.2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2亿元,支出合计323.6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七)
(4)“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1067.31万元,下降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31.71万元,增长3.3%,主要由于招商引资、考察交流等出访活动增多,相应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72.15万元,下降5.3%;公务用车购置费256.61万元,下降41.1%,主要由于上年“亚运”安保任务新购车辆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84万元,增长19.8%,主要由于全区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且汽车油价增长明显。(详见附表十二)
2.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数107.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116.31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亿元)。决算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09.46亿元,为调整预期的101.8%,其中①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92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4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98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81亿元;②上级基金补助102.54亿元,包括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2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3.89亿元、其他转移支付收入6.40亿元。(详见附表十三)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114.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08.13亿元,其中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2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96.48亿元、其他转移支付支出9.40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为:政府投资项目34.36亿元、货币化安置18.35亿元、村级留用地开发补助15.38亿元、化解债务12.75亿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11亿元(含土储债8.28亿元)、征地拆迁及管理7.89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3.38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2.25亿元、其他资金3亿元。(详见附表十四)
(3)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政府性基金收入109.46亿元,体制结算补助791万元,上年结余8.76亿元,收入合计118.30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4.98亿元,调出94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3亿元,支出合计118.30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十六)
3.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数96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675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896万元。决算情况如下: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673万元,为调整预期的100.2%,收入项目为利润收入9653万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详见附表二十一)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777万元(其中用于国有企业补助67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8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详见附表二十二)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673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77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89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1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22亿元。决算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6.43亿元,全年总可用财力8.5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37亿元。(详见附表二十六)
5. 地方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经杭州市财政局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24年年初全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145.71亿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亿元、专项债务2.2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10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因还本收回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20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截至2024年底,全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和余额均为151.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9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8.94亿元。另列入市统计口径但应由我区偿还的土储债余额4.5亿元。
2024年杭州市财政局共转贷我区政府债券7.6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2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亿元、专项债券2.25亿元)、再融资债券1.4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新增债务主要用于教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详见附表十、十九)
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24亿元,为年初预期的59.1%,比上年增长6.5%。(详见附表二十七)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为年初预算的49.4%。(详见附表二十八)
2. 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62.42亿元,为年度预期的51.4%,其中①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9亿元,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573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9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61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437万元;②上级基金补助60.73亿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34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36亿元、其他转移支付收入4.03亿元。
2025年上半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33.8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27.5%,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33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32.98亿元。重点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18.31亿元、征地拆迁支出8.05亿元、棚改债务支出0.31亿元、债券利息及发行费(含土储债利息)1.25亿元、货币化安置0.7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1.36亿元。(详见附表二十九)
3.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02万元,为年度预期的95.6%。上半年暂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详见附表三十)
4.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完成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1亿元,为年度预期的48.8%,完成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4.9%。(详见附表三十一)
5. 地方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年初预计我区全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8.86亿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4.92亿元(当年新增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93.94亿元(当年新增限额5亿元)。
2025年上半年新获批省财政厅债务限额4.83亿元(全部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主要用于邻里中心、停车场、综合管廊建设。另列入市统计口径但应由我区偿还的土储债20.5亿元(2025年新获批土储债限额16亿元)
我区上半年实际发行专项债券1.61亿元(其中:项目建设类专项债1.05亿元,化解存量债务专项债31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2500万元)。实际债务余额153.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9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0.55亿元)。(详见附表三十二、三十三)
6. 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多元攀升
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5上半年,完成财政总收入329.10亿元,增长6.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24亿元,增长6.5%,两项增速均位居全市第二。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95.1%,公共财政收入刚性较强、结构稳健。二是土地出让进程加快。今年以来,我区已顺利出让住宅用地5宗、商业用地2宗、工业用地3宗,可申请入区库土地出让金103亿元,上半年已完成入库55.51亿元,出让进程实现历史性突破。三是要素争取成果丰硕。加强宏观政策研究,抢抓“政策窗口期”,会同发改、规资等部门积极争取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2025年上半年,累计获批项目类专项债8个,共计4.52亿元;获批土储专项债4个,共计16亿元;获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77亿元,其中“两重”资金0.36亿元、“两新”资金3.41亿元;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共计0.92亿元。
(2)统筹资源赋能产业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创新“1+4+N”的零基预算改革,构建分类分级保障体系,集中财力保障重要领域和重点工作。实施区级重大专业项目预算评审,2025年已试点选取5个项目组织开展事前专家评审,核减预算7539万元,核减率34.2%。创新协同式审核模式,目前已对重大课题、信息化项目等10项经费启动“业务部门+财政部门”联审机制。建立跨部门资金统筹机制,赋权业务牵头部门开展分级清单化预算编制管理。二是加大科创产业投入。严格落实杭州市“三个15%”的科技投入政策,2025年安排科学技术支出61.63亿元,预计增长15.2%,占新增财力的比重达62%。深化创新平台分层分类管理,探索“基础保底+绩效激励+任务保障”财政激励机制,优化创新平台资金拨付环节,目前已初步拟定方案。优化产业扶持政策供给,修订完善新一轮“1+X+N”产业扶持政策,共计30余个。加快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力度,提升企业获得感,上半年拨付各级惠企资金46亿元,同比增长22%,惠及企业近6300家。三是探索数据资产融产联动。持续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工作,联合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做好数据资产融资授信工作,1-5月为52家企业投放2.61亿元。探索数据资产与“杭经e站”平台相结合、与银行、担保、投融资机构等开展对接合作的可能性,努力丰富应用场景,力争促进“金融-科技-产业”同频共振、良性循环。
(3)聚焦共富优化治理
一是聚力民生支出扩惠提质。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强度,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三分二。2025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86.04亿元。建立预算分级保障机制,落实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领域“钱随人走”改革,确保第一时间拨付转移支付资金,并指导相关单位专款专用。开展财金助力扩中家庭,出台《滨江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通过政银合作开展综合授信支持。二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中小微企业“政采贷”应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落实中小企业三张清单,一季度我区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比例达86.1%。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2025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合计预留66.45万元,同比增长11.7%。三是提升国有企业科创水平。挂牌成立高新科创集团,建设“中国数谷”1号孵化加速器,加速培育相关产业集群。市场化推广“三数一链”框架体系,接入数商企业119家,分布全国10个省份。启幕“滨创汇”2025首届创新沙龙,发布人工智能创新项目(企业)、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三大“TOP5”榜单,有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新华网、科技日报等十余家主流媒体争相报道,日传播量超过200万,打响创新滨江品牌。积极布局未来产业发展,引进浙江海洋科技创新产业园(滨江),联合白马湖实验室共建新能源与海洋能源产业孵化器,储备前沿科创项目10余个。申报建设国家人工智能(消费)中试基地,牵头筹建杭州市具身智能产业联盟,宇树科技已明确整体入驻“中国数谷”大厦。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零磁医疗设备生产基地、智造供给工业综合体(第二工业综合体)等科创载体。组建钱江实验室公司,围绕招投标、纪检监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等领域,从0到1探索专业大模型研发,目前已基本完成国家试点招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两大场景(“招标文件合规检测”和“围串标识别”)模型研发和调优。
(4)深化国企改革增效
一是重塑国企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成功入选2025年度杭州市国资委区县国资国企改革试点。发挥好高新控股集团出资人作用,形成《关于完善杭州高新区(滨江)国资国企监管体系的意见》(初稿),构建“区国资办-高新控股集团-区属国有企业”的新监管体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子公司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出台《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属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及人员调动管理。积极探索和实践区属国企公权力大数据监管场景建设,聚焦国企采购、房产、拖欠账款等领域,目前已建立监督模型18个。二是跃升国企招商能力。完善国企招商工作机制,出台《加快市场化转型提升产业用房综合绩效管理制度》。上半年举办投资促进服务活动21次、招商队伍培训4次,引进16家企业入驻“中国数谷”大厦。整合招商资源,AIC基金聚焦杭州五大产业生态圈的优质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已完成首个项目首期交割;零磁装备成果转化基金已完成首个项目投资交割,加速零磁医疗设备产品市场化进程;扎实推进园区基金实质化运作,完成首个项目立项,成功举办园区基金启动仪式。三是推动国企降本增效。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完成2025年预算编制,明确降本增效管理目标。探索三家竞争类子公司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人员配置及薪酬机制,通过市场化定价,精准匹配岗位需求与人才价值,提升整体效率;目前高新硅谷公司已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及薪酬管理制度。推动科创集团梳理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加快专业化整合,提升创新要素转化效率与创新生态能级。
(5)精耕管理提升质效
一是优化项目资金管理。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16.46亿元,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49.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2.1%。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拟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办法》。严管建设单位资金支付,通过设置资金拨付规范情况、问题解决时效性与投资计划执行率等量化指标,细化资金支付考核体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上半年共审核预、结算项目405个,累计净核减1.14亿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管场景建设,构建第一批政府采购领域监管模型5个,产生问题预警271条,查实问题95条,查实率35.1%。推广“集零为整”的批量集中采购新模式,该项改革纳入区“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任务。目前已整理涉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6个部门近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确定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共13个,涉及牵头单位2家、参与单位共290家次,计划在9月份前完成全部项目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裁决质量,依法妥善处理投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件。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研究优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的挂钩机制”、“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两项工作入选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任务。探索建立评价问题“整改销号”机制,督促跟踪形成管理闭环,发挥绩效评估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四是深化财政监管效能。持续深化动态监控预警系统应用,全区纳入动态监控预警系统预算单位共计125 家,监控覆盖率100%。完善动态监控预警规则,1-6月通过系统累计监控支付数据11986条,确认违规数据211条,涉及金额526.63万元,共发放提示函15份通知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强公款存放的指导和监管,严把财政审核关,及时发函提醒活期存款资金量大的5家单位适时开展公款存放工作。实施“一体化”账户线上审批系统,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1. 强化财政运行管理。会同税务部门密切关注各项核心经济指标的增减变化,提前谋划、主动研判,保持收入组织工作节奏,兼顾累计和单月增幅的稳定性,确保完成年度收入目标。加强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 聚力重点支出保障。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有力扩大政府有效投资,督促建设主体加快工程资金申请进度,力争当月清款、拨付。管理好上级资金,督促项目单位依法合规尽快支出,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3. 深化财政国资改革。持续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制定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推进重大、专业项目事前专家评审机制试点落地,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序推进国企改革工作,锚定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科创服务的主平台、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总体目标,围绕国企改革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目标考核。继续推进数据资产管理,探索新的应用场景。
4. 筑牢财政风险防线。稳妥有序化解存量棚改债务,出台防范新增隐性债务实施办法。严格政府债券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债券资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落实政府投资资金规范化抽查机制。推进“财会监督改革攻坚年”活动,强化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贯通协同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