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杭州管科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01R4T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南环路1888号杭州森浩酒店有限公司4楼8406室。
当事人杭州管科物资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注册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决定撤销杭州管科物资有限公司2016年2月27日的注册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