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决定调整变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2025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9日
|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8596621130L/2025-1010454325 | 文件编号 | |
| 责任部门 | 区科技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科室 | 区科技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成文时间 | 2025-12-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330108596621130L/2025-1010454325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29
区科技局关于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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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决定调整变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2025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