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滨政〔2018〕17号)的相关要求,在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相关科室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2026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