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在征求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30日
|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873319843X3/2026-1010520210 | 文件编号 | |
| 责任部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科室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成文时间 | 2026-03-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33010873319843X3/2026-1010520210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3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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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在征求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