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办〔2025〕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更好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经济大区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奋力打赢开局战,实现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有效生产。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一季度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奖励0.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
二、支持信息软件业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信息软件业企业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8%及以上的,一季度营收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一季度营收采用1—2月数据)(责任单位:经信局)
三、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100万元。(一季度营收采用1—2月数据)(责任单位:发改局)
四、鼓励企业加快升规纳统。对1—2月首次实现年度上规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现月度上规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大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额外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
五、加力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围绕“296X”重点产业拓展境内国际性展会目录范围。提升补助力度,对于境外展会及区级目录内境内国际展会展位费、境外展往返经济舱机票给予最高90%支持,单家企业境内和境外展会补助分别不高于10万元、机票补助不高于3万元。依托“滨扬海外”企业出海服务联盟积极开展专项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商务局)
六、鼓励外商投资。对经认定的新引进(含新设、增资)外资项目,给予实际利用外资奖励。对服务业外资项目最高按实际利用外资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对制造业外资项目最高按实际利用外资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3000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
七、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对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同比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
八、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季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00万元及以上的,同比每增长100万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
九、激励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与转化。对新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新培育海外高价值专利组合的单位给予每个组合10万元、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鼓励企业质量提升发展。对新获得“同线同标同质”认证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企业、团体标准被新认定为“浙江标准”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品字标”系列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一、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项目、不停产企业开展慰问。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给予留工人员888元/人的留工慰问,并发放200元/人的购物消费券。对符合条件的春节期间不停产制造业企业,给予0.3元/度的用电补贴。(责任单位:住建局、商务局、经信局)
十二、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深入实施“才链全球”行动,对积极申报国家级海外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的专项支持;对申报“5050计划”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可随到随评,对符合“296X”产业类目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人才办)
十三、加强用工保障服务。聚焦“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人才需求,积极开展“起跑春天·相约高新”公益性招聘活动,举办春季行业性紧缺人才专场、名企及科研平台专场、春季校园招聘等系列招聘活动不少于25场。(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十四、鼓励企业扩岗扩招。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季度末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数比上年末净增加的,按每净增加1人给予1000元的扩岗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十五、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积极开展“美好生活 BINGO迎春”系列活动,聚焦汽车、消费电子、日用百货、化妆品、运动健康等多个领域发放一定额度的消费券,进一步提升消费活力。对消费者购买新车且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6000元/辆补贴。(责任单位:商务局)
十六、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流程,鼓励企业出台激励举措,提升消费者参与积极性。(责任单位:商务局)
十七、支持商贸企业拓展业务规模。鼓励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积极拓展业务规模,对一季度达限纳统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零售业务拓展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新增零售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的企业)。(责任单位:商务局)
十八、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对符合条件的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的住宿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区办〔2025〕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更好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经济大区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奋力打赢开局战,实现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有效生产。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一季度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奖励0.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
二、支持信息软件业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信息软件业企业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8%及以上的,一季度营收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一季度营收采用1—2月数据)(责任单位:经信局)
三、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100万元。(一季度营收采用1—2月数据)(责任单位:发改局)
四、鼓励企业加快升规纳统。对1—2月首次实现年度上规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现月度上规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大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额外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
五、加力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围绕“296X”重点产业拓展境内国际性展会目录范围。提升补助力度,对于境外展会及区级目录内境内国际展会展位费、境外展往返经济舱机票给予最高90%支持,单家企业境内和境外展会补助分别不高于10万元、机票补助不高于3万元。依托“滨扬海外”企业出海服务联盟积极开展专项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商务局)
六、鼓励外商投资。对经认定的新引进(含新设、增资)外资项目,给予实际利用外资奖励。对服务业外资项目最高按实际利用外资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对制造业外资项目最高按实际利用外资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3000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
七、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对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同比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
八、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季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00万元及以上的,同比每增长100万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
九、激励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与转化。对新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新培育海外高价值专利组合的单位给予每个组合10万元、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鼓励企业质量提升发展。对新获得“同线同标同质”认证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企业、团体标准被新认定为“浙江标准”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品字标”系列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一、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项目、不停产企业开展慰问。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给予留工人员888元/人的留工慰问,并发放200元/人的购物消费券。对符合条件的春节期间不停产制造业企业,给予0.3元/度的用电补贴。(责任单位:住建局、商务局、经信局)
十二、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深入实施“才链全球”行动,对积极申报国家级海外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的专项支持;对申报“5050计划”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可随到随评,对符合“296X”产业类目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人才办)
十三、加强用工保障服务。聚焦“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人才需求,积极开展“起跑春天·相约高新”公益性招聘活动,举办春季行业性紧缺人才专场、名企及科研平台专场、春季校园招聘等系列招聘活动不少于25场。(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十四、鼓励企业扩岗扩招。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季度末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数比上年末净增加的,按每净增加1人给予1000元的扩岗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十五、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积极开展“美好生活 BINGO迎春”系列活动,聚焦汽车、消费电子、日用百货、化妆品、运动健康等多个领域发放一定额度的消费券,进一步提升消费活力。对消费者购买新车且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6000元/辆补贴。(责任单位:商务局)
十六、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流程,鼓励企业出台激励举措,提升消费者参与积极性。(责任单位:商务局)
十七、支持商贸企业拓展业务规模。鼓励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积极拓展业务规模,对一季度达限纳统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零售业务拓展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新增零售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的企业)。(责任单位:商务局)
十八、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对符合条件的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的住宿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