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6-04-22 08:19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0号),现开展我区2026年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速达20%、强度达10%,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高研值”高新技术企业,按新增研发费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研发费用首次达到200万元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在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

申报该补助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2025年底,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企业在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均达10%(含)以上;

3.企业在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速均达20%(含)以上;

4.企业在2025年度研发费用增量达100万元(含)以上。

(二)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

申报该奖励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截至2025年底,企业为我区规上企业;

2.企业在2025年度研发费用首次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以前年度从未达到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材料

1.《“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 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2024和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

4.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申报材料

1.《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或《利润表》;

5.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送区科技局(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bjkj203@163.com)。

五、报送时间

企业需在2026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送达区科技局。

六、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306室;

联系人:高一涛89522317;杜坤88162553。

附件1-3.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6年4月22日

科技信息
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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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0号),现开展我区2026年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速达20%、强度达10%,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高研值”高新技术企业,按新增研发费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研发费用首次达到200万元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在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

申报该补助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2025年底,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企业在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均达10%(含)以上;

3.企业在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速均达20%(含)以上;

4.企业在2025年度研发费用增量达100万元(含)以上。

(二)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

申报该奖励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截至2025年底,企业为我区规上企业;

2.企业在2025年度研发费用首次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以前年度从未达到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材料

1.《“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 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2024和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

4.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申报材料

1.《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或《利润表》;

5.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送区科技局(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bjkj203@163.com)。

五、报送时间

企业需在2026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送达区科技局。

六、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306室;

联系人:高一涛89522317;杜坤88162553。

附件1-3.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