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研发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6-04-01 08:33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引导企业研发活动,加强对企业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服务,根据《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研发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企业研发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参与研发备案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展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企业。

(2)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二)备案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个项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承担市级(含)以上研发项目,或以前年度已备案的跨年度研发项目,无需重复备案。

(2)项目内容。企业研发项目应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3)开展形式。企业独立开展的研发项目、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研发项目、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的研发项目、企业集团集中研发的项目均可进行研发项目备案。

(4)项目由申报企业自筹资金、自行立项、自行组织实施、自行管理。项目研发费用管理应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国家税务总局与科技部于2023年7月联合发布)执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二、备案流程

(一)备案申请。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企业通过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研发项目备案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备案申请主要流程为:

(1)第一步〔实名注册〕通过企业用户申报入口进入平台,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完成注册。

(2)第二步〔企业信息完善〕登入后,通过左侧导航栏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3)第三步〔项目备案申报〕通过左侧导航栏进入“项目申报”页面,点击“新建申报”,按要求填报项目基础信息、核心信息等内容(多个项目可以通过批量导入的方式填报),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立项文件(如项目计划书等),提交申报。

(二)项目评审。由区科技局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

(三)项目结题。企业应在项目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结题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自动结题。

三、其他

企业应对备案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已备案项目核心内容发生变更或因不可抗力需终止的,企业应及时通过备案系统提交变更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区科技局 0571-89522317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6年4月1日

科技信息
关于开展2025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研发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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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引导企业研发活动,加强对企业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服务,根据《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研发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企业研发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参与研发备案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展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企业。

(2)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二)备案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个项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承担市级(含)以上研发项目,或以前年度已备案的跨年度研发项目,无需重复备案。

(2)项目内容。企业研发项目应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3)开展形式。企业独立开展的研发项目、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研发项目、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的研发项目、企业集团集中研发的项目均可进行研发项目备案。

(4)项目由申报企业自筹资金、自行立项、自行组织实施、自行管理。项目研发费用管理应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国家税务总局与科技部于2023年7月联合发布)执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二、备案流程

(一)备案申请。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企业通过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研发项目备案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备案申请主要流程为:

(1)第一步〔实名注册〕通过企业用户申报入口进入平台,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完成注册。

(2)第二步〔企业信息完善〕登入后,通过左侧导航栏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3)第三步〔项目备案申报〕通过左侧导航栏进入“项目申报”页面,点击“新建申报”,按要求填报项目基础信息、核心信息等内容(多个项目可以通过批量导入的方式填报),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立项文件(如项目计划书等),提交申报。

(二)项目评审。由区科技局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

(三)项目结题。企业应在项目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结题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自动结题。

三、其他

企业应对备案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已备案项目核心内容发生变更或因不可抗力需终止的,企业应及时通过备案系统提交变更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区科技局 0571-89522317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