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6-05-15 11:24 点击率: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6〕7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三)申请企业需符合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四)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信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申请企业于2026年4月25日开始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于5月24日前完成填报。申请企业申请书填报数据须与佐证材料一致,纸质材料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企业确认填报无误后,从平台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2026年6月30日”,推荐单位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七)工信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工信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要求

(一)对于已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二)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工信部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工信部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对新申报企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由平台系统自动计算,企业首次提交数据的测算得分将作为该企业本年度最高得分,如发生退回或撤回修改情况,测算得分将依据最新数据进行更新,但不超过最高得分。

(二)各申请企业请在5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2份仅申请书,1份为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合订本)报送至区经信局(滨江区人民政府江南大道100号)1340办公室;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PDF格式),附件3、附件4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格式1份)发送至邮箱:1229985895@qq.com。

(三)工信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并印发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区经信局咨询电话:89520447、89520448。

各街道、平台咨询电话:

西兴街道:89521875

长河街道:86628871

浦沿街道:81993695

物联网:88138090

互联网:87696080

江北科技园:88217858

零磁科技谷(智慧新天地):56971819

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87777021


附件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附件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

附件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附件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wps

附件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2026年印发).docx

附件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2026年印发).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5日

阳光政务
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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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6〕7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三)申请企业需符合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四)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信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申请企业于2026年4月25日开始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于5月24日前完成填报。申请企业申请书填报数据须与佐证材料一致,纸质材料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企业确认填报无误后,从平台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2026年6月30日”,推荐单位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七)工信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工信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要求

(一)对于已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二)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工信部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工信部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对新申报企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由平台系统自动计算,企业首次提交数据的测算得分将作为该企业本年度最高得分,如发生退回或撤回修改情况,测算得分将依据最新数据进行更新,但不超过最高得分。

(二)各申请企业请在5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2份仅申请书,1份为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合订本)报送至区经信局(滨江区人民政府江南大道100号)1340办公室;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PDF格式),附件3、附件4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格式1份)发送至邮箱:1229985895@qq.com。

(三)工信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并印发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区经信局咨询电话:89520447、89520448。

各街道、平台咨询电话:

西兴街道:89521875

长河街道:8662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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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88138090

互联网:87696080

江北科技园:88217858

零磁科技谷(智慧新天地):56971819

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87777021


附件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附件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

附件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附件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wps

附件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2026年印发).docx

附件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2026年印发).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