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工作需要,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和法制内务司法、财经、城建环保、教科文卫、人事代表等五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都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服务。“一办五委”实行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一)办公室
主任:王木清 副主任:李水虎 徐满洲
主要职责: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2、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文件、纪要和有关决议、决定的起草、复核、编发;
3、负责编辑《主任会议纪要》、《人大工作通讯》、和《滨江人大信息》,并做好常委会、主任会议记录等工作;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材料和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工作;
5、负责区人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服务和与区党委、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6、负责区人大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7、负责做好区人大机关的组织人事管理、财务财产管理、行政后勤服务和对外交流接待等工作;
8、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转办和督办工作;
9、负责区人大机关oA自动化和信息管理工作;
10、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任:徐鸿祥
委员:何美娟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一府两院”有关法制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常委会审议有关法制工作方面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草拟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负责对常委会组织的关于法制方面的调查视察活动,对重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
4、负责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审议司法机关要求逮捕、刑事审判区人大代表和对区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报告,并提出意见,供区人大常委会讨论时参考;
6、负责与区政法委(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民政局(残联)、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办,及市派驻交警、消防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法检两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情况,为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供依据;
7、负责实施联系部门的工作评议;
8、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朱校木
委员:沈国强 黄耀坤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常委会审议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草拟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负责对常委会组织的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调查视察活动,对重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
4、负责与区财政局、发改局、外经贸局、农业局、审计局、工商联、行政服务中心,及市派驻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检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为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供依据;
5、负责实施联系部门的工作评议;
6、 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任南一
委 员:卓超 杨利桥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政府有关城建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常委会审议有关城建环保工作方面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草拟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负责对常委会组织的关于城建环保方面的调查视察活动,对重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
4、负责与区建设局(规划、环保、房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建指挥部、建管中心、沿江景观建设指挥部、卡通城建设指挥部,及市派驻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为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供依据;
5、负责实施联系部门的工作评议;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傅德彪
委员:蒋正良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民宗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常委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民宗侨等方面审议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草拟有关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民宗侨等工作方面的视察活动,对重
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
4、负责与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社发局、统战部(民宗局、侨办)、台办、档案馆,及市派驻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情况,为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供依据;
5、负责实施联系部门的工作评议;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朱慧珍
委员:张震华 裘峰
主要职责:
1、负责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代表培训,指导代表小组活动,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
2、负责对区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登记、交办、督办工作;
3、负责代表的视察检查和牵头、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评议活动;
4、负责与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指导街道人大工作;
5、负责办理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工作;
6、负责代表选举、缺额选举、罢免等工作;
7、负责与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工青妇、党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
8、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区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310051
公开电话:87702290
Email地址:rdb@hhtz.gov.cn
|
|
|
|
|
|
|
|
|
|
主办: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5018621 版权所有: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行政中心 邮编:310051 技术支持:杭州方欣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 IE6.0 在 1024*768 分辨率下浏览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