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6-02-17 12:32 点击率: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5]7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5]11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向全区征集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依据。项目申报以《关于做好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杭商务商发[2015]39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6]1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16年2月20日前报区商务局(一式10份,另附电子版)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

(二)项目简介;

(三)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承诺书(见附件3);

(五)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六)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项目建成后效果资料;

(八)项目优势分析。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按上述内容与顺序装订成册,并盖申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区商务局 朱哲正;电话:87702050 ;邮箱:281867563@qq.com




 

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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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5]7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5]11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向全区征集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依据。项目申报以《关于做好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杭商务商发[2015]39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6]1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16年2月20日前报区商务局(一式10份,另附电子版)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

(二)项目简介;

(三)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承诺书(见附件3);

(五)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六)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项目建成后效果资料;

(八)项目优势分析。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按上述内容与顺序装订成册,并盖申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区商务局 朱哲正;电话:87702050 ;邮箱:281867563@qq.com




 

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