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省级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资环〔2016〕18号转发给你们,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于3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卢慧黎 联系电话:87702193
邮 箱:bjqfwyk@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
江南:泰安路200号(泰安路与丹枫路交叉口)区文化中心一楼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702477。
江北: 文三路199号高新区办事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8217800。
江南、江北办事服务大厅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改局
2016年3月7日
附件信息:关于开展省级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资环〔2016〕18号)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省级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资环〔2016〕18号转发给你们,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于3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卢慧黎 联系电话:87702193
邮 箱:bjqfwyk@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
江南:泰安路200号(泰安路与丹枫路交叉口)区文化中心一楼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702477。
江北: 文三路199号高新区办事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8217800。
江南、江北办事服务大厅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改局
2016年3月7日
附件信息:关于开展省级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资环〔2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