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4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36 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卫生综合管 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 3—5 年的努力,完善并巩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 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 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 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 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发生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基 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力争到 2017 年底,达到杭州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要求;到 2020 年底,实现全 国精神卫生规划目标。
(二)具体目标
1.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 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各街道建立精神卫生 综合管理小组。建立、完善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精神卫生 工作的相关制度。
2.不断健全服务体系。依托市七医院及辖区内省市综合性 医疗机构的专业资源,协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工疗 站、社会力量构建区域康复体系。有序推进长河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区妇女儿童保健院)设立精神科(心理科)。培育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障碍诊治能力。各街道至少建有 1 家规 范的仁爱家园工疗站,满足患者日间照料需求。
3.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公共财政对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水 平不断提高,不断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各项政策,使纳 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等费用得到保障。
4.缓解专业人员紧缺状况。根据服务人口数配备适当数量 的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以下简称精防人员)。每个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至少有 1 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全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社会需 求。力争到 2017 年底,全区配备经精神卫生知识培训的社工 的社区达20%,到2020年底达 50%。
5.切实提高服务效果。多部门协作开展线索调查,不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率。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在册管理率、治疗率分别达到90%、80%;病情不稳定患 者或曾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在管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到95%;避免和减少在管患者发生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 90%。
二、落实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
1.强化普法宣传。定期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 卫生法》和《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的普法宣传,切实抓好专业人员和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及专业技术培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氛围。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执业、非法行医等违 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及其 家属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
1.加强统一领导。将精神卫生综合防治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完善区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属地管理,区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区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精卫办)成员。建立各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积极协调综治、公安、卫生计生、民政、残联、人力社保等部门及社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原由公安、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社工和患者家属等组成的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小组。
2.加强工作联动。继续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 况,协调落实患者筛查、社区管控、应急处臵和救治救助工作, 及时督促整改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因思想不重 视、监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时而导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 祸重特大案(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追究。
3.强化统筹指导。统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 培养、多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等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基线调查,制定辖区精神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完善防控、治疗、康复服务体系
1.加强防控专业机构建设。依托现有机构,进一步充实区 精卫办,健全专业防控体制机制,有效落实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职责,并在人员编制、人才引进、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必要保 障。
2. 加强仁爱家园工疗站建设。街道要加强对现有康复机 构的规范化管理,仁爱家园工疗站应按《杭州市仁爱家园工疗 站等级评审标准》接受市精卫办的等级评审和市残联“三疗一教育”的绩效年检,推动仁爱家园工疗站的健康发展,为居家 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3.设立家属学校。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自闭症、老年痴 呆等居家患者的照护指导、家属的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及时 将院内康复患者转介社区康复机构。力争到 2016 年底各街道至少设立 1 家家属学校。
(四)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
1.加大精神卫生工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要求,形成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 神卫生财政经费投入机制,将精神障碍患者有关救治救助政策逐步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强化公共财政对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提高工作经费标准,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 制,在经费投入上给予重点保障和倾斜,确保贫困严重精神障 碍患者的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等费用得到保障,确保精神卫生综 合防治工作、心理危机干预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关爱和保护。落实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康复机构中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相关津贴,在绩效 考核中给予倾斜,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重视精 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心理问题,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实施倾斜性 疗休养政策,保障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合理诉求,稳定精神卫 生专业队伍。
3.加大救助救治力度。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保障力度,落实各项政策。认真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就医困难认定工作, 对无能力就医或就医能力不足的患者家庭(户籍人员),及时 纳入相关救助范围;逐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和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水平,完善退役军人精神障碍患 者优抚制度,健全“三无”人员、流浪乞讨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 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机制。区社发局牵头做好免费服药评估工 作,推广使用二代或其他副作用小、效果好的抗精神病药物。
4.做好辖区内仁爱家园工疗站精神卫生防治等级评审工 作。区精卫办要按照“成熟一家、评审一家”的工作原则,严格 把关,及时做好辖区内仁爱家园工疗站精神卫生防治等级评审 工作指导,接受市精卫办全面评审。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1.配齐各级精神卫生防治人员。不断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管 理网络,按照每 10 万常住人口不少于 1 人的标准配备专职精防人员,区本级不少于 3 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臵专职精防人员不少于 1 人,主要负责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 础管理工作。
2. 提高精防人员的业务素质。针对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人 员的不同需求,组织开展相应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 现有精防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进一步规范患者管理
1.普遍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对已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 患者,除肇事肇祸的患者外,须经专家组确诊和疑似患者知情 同意后纳入登记建档。对在网患者应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做好 患者登记建档、社区随访、服药指导、风险评估、病情观察和 应急医疗处臵等工作,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家庭指导、康复教育 和心理支持。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实施个案管理,组建个案服务 团队,制定个案服务计划,确定康复目标,寻求社会资源为患 者提供支持。
2.重点加强特殊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易肇事肇祸患者, 应完善评估和报告工作制度,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互通机 制,及时掌握患者动态信息,做好应急事件处臵的各项准备工 作。对强制医疗患者,应依法做好收治管理工作。对家庭无力 照护的患者,应完善照护服务体系,增设照护场所。对失访患 者,相关部门应分工合作、联合行动,必要时入户核实了解患 者情况。
3.逐步完善卫生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围绕全市医疗机构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和网络直报系统建设,运用区域卫 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性 医院、公共卫生管理机构间的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为个案管理、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智慧医疗、救治救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提供技术支撑。
(七)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体系建设
1.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在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配臵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为居民提供心理卫生服务。
2.逐步推进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因地制 宜,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师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员工心理健康干预机制,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提供适宜 的心理咨询辅导和心理援助服务。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 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 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引导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公安 干警、社区干部、公益组织及志愿者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和 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的规范化培训,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 作。
3.持续加强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 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演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突发事 件心理援助工作。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坚持市场化方向,广 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工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 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精神疾病患者托养照料机构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机构。以购买服务或税 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和 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将社会捐助、慈善资金投入精 神卫生工作;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精神疾病患者托管照料、康 复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经费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着力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各类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预防和消除歧视,积极营造崇尚精神健康和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综合防治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对《残疾证》办理开展正面宣传,让患者及时了解各项优 惠扶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享受政策。
(三)强化督导评估
由区社会发展局(区精卫办)牵头,对各街道、各部门落 实本意见的情况开展年度督导评估和定期分析通报。各街道各 部门每半年对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于每年 1 月 10 日前向区精卫办报送年度进展报告。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牵头组织 实施。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