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内容广泛、任务具体,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区上下统筹协调、协同推进,为此,我们制定了《滨江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区域、建设标准、运作模式、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八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方案明确了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总体工作目标,即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因地制宜落地到位和各项刚性目标指标的全部完成到位到。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部位)实现五个“100%”的目标(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分别达到100%,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违法违规责任主体查处率达到100%)。
二、明确实施重点区域。目前,全区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出租房屋7万余户(间),居住的流动人口达37余万人,数量大、分布广,为此,方案中明确了2018年的重点实施区域,包括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社区、小区;员工宿舍居住外来务工人员达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长租公寓);其他治安复杂、隐患突出,确有需要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或部位等4个重点区域。
三、明确建设标准。在推广实施过程中,方案要求各街道按照“房屋租前安全把关、租客入住登记、租客离开注销”的总体要求,实施“五个一”的建设标准,即:“建立一套组织架构、设置一个工作平台、规范一个安全标准、制定一套规章制度、组建一支管理队伍”
四、明确运作模式。方案明确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3+X”的工作模式,即委托式、自治式、中介式三种基本模式,同时,鼓励各街道按照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其他运作模式。
五、明确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各街道、社区是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公安机关(流动人口办)牵头负责居住房屋出租“旅馆式”管理工作。综治、房管、建设、国土、市场监管、安监以及供气、供水和其他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明确工作措施。针对我区出租房屋数量大、分布广,居住人员密度高、成分复杂,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问题,方案要求各街道开展网格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辖区的居住出租房屋实施分类管理,并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健全居住出租房屋“旅馆总台”基础信息采录机制,大力推广应用智能门禁、人脸识别、二维码等科技化手段,把出租房屋智能门禁系统建设纳入旧城改造计划,对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房屋,落实智能门禁安装。此外,要发挥社会自治作用,推动将分散的居住出租房屋纳入市场化集中运营,积极引入出租房屋安全社会化保险机制,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相关配套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居住出租房“七不租”。
七、明确实施步骤。方案明确了为3个实施阶段,即:组织准备阶段(2018年4月底前),各街道、各部门制定细化方案,着手开展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的底数排摸、隐患整改等基础工作;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5月至11月底),各地要完成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员工宿舍居住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100人以上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的建设任务,区里将组织一次阶段性检查验收;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2月),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全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评估验收迎检工作。
八、明确工作要求。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流动人口办)、区住建局、区“三改一拆”办、区建管中心以及消防、国土、电力、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安监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流动人口办),由公安分局副局长叶永辉任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各街道要加强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每月汇总上报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推进情况。